今天又一次读完了余华的《活着》,一个大男人哭得稀里哗啦的,特别是看到后半部的时候,眼睛已经红肿了。
记得第一次读《活着》的是在大学时,那时候正是无忧无虑的时候,身处象牙塔,幻想着外边的世界。有人推荐《活着》,我只看了开头就放弃了,那时候我正热衷于金庸武侠,对这种有些压抑的文字不敢兴趣。
再一次读《活着》,是在刚刚参加工作后。那时候工作很清闲,甚至于无聊。以前四个人操作的工作台,现在一共有八个人。以前是两个人操作,两个人备用,现在又多出四个人没事干。领导就派我们去现场巡查,现场全是自动化,有全方位的监控警报系统,我们在现场根本没必要。当时我有一个一吋屏的mp3,里面有两部小说——《白鹿原》和《活着》,我躲在地下通道的钢梁上,看这两部小说。工厂里处处都是灰黑的颜色,地下通道压抑的环境,再看这两部小说,越发觉得昏天暗地。前半部,为富贵所做的混账事而气愤,一直等着他悲惨的下场。后半部,更为有庆、家珍、凤霞、苦根的去世而痛心,最终并没有等到富贵悲惨地死亡,作者让他活了下来。我当时就想:当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相继离开,只留下孤零零的一个人,这才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而死亡不是!富贵还有一头牛陪着他,他有点太幸福了。
今天再一次读《活着》,我只觉得:福贵这名字起的好啊!一生遇见那么多的那么好的人,一心一意爱他的人,真是一世的福分!不离不弃的家珍、懂事的有庆、勤劳的凤霞、二喜、苦根,在那个黑暗的日子里,有他们相伴,有些让人嫉妒。想想如今的我们,已经不再为吃喝发愁,却见惯了背叛、离婚、遗弃……明明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去爱别人,却总是对别人造成伤害。明明我们日子越来越好,内心却越来越空虚。福贵后半生的努力,是把鸡变成牛,他最终成功了。失去所有亲人的富贵,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他好好活着,唱着动人的歌。
如今的我们,是否已经在物欲中迷失了自己,附加了过多的欲望,而忘记了活着的本身。为升职加薪,为名声利益,为金钱美女……为一切的一切活着,却偏偏忘记了活着本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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