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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础之接口和抽象类

JAVA基础之接口和抽象类

作者: Owen270 | 来源:发表于2018-09-18 16:45 被阅读5次

    参考文章:
    https://www.cnblogs.com/hysum/p/7100874.html
    http://www.cnblogs.com/felixzh/p/5938544.html

    1.接口

    1、概念

    接口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类,由全局常量和公共的抽象方法所组成,接口中可以含有 变量和方法。

    但是要注意,接口中的变量会被隐式地指定为public static final变量(并且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变量,用private修饰会报编译错误),而方法会被隐式地指定为public abstract方法且只能是public abstract方法(用其他关键字,比如private、protected、static、 final等修饰会报编译错误),并且接口中所有的方法不能有具体的实现,也就是说,接口中的方法必须都是抽象方法。从这里可以隐约看出接口和抽象类的区别,接口是一种极度抽象的类型,它比抽象类更加“抽象”,并且一般情况下不在接口中定义变量。
    [修饰符] [abstract] interface 接口名 [extends父接口1,2....](多继承){
    
         0…n常量 (public static final)                                          
    
          0…n 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                                      
    
     }     
    一个栗子:
    public interface IPlayGame {
         void paly();//public  abstract 关键字可以省略,系统会自动加上
         String name="游戏名字"; //public  static final关键字可以省略,系统会自动加上
     }
         
    

    2.抽象类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但并不意味着抽象类中只能有抽象方法,它和普通类一样,同样可以拥有成员变量和普通的成员方法。
    1)抽象方法必须为public或者protected(因为如果为private,则不能被子类继承,子类便无法实现该方法),缺省情况下默认为public。

    2)抽象类不能用来创建对象;

    3)如果一个类继承于一个抽象类,则子类必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如果子类没有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则必须将子类也定义为为abstract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Door{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
    

    3.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3.1.语法层面的区别

    (1).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而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抽象类可以只能被单继承,但是接口可以被多实现)。
    (2).抽象类中的成员变量可以是各种类型的,而接口中的成员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的;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3).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非抽象方法。
    (4)接口可以省略abstract 关键字,抽象类不能。
    (5).接口中不能含有静态代码块以及静态方法,而抽象类可以有静态代码块和静态方法。

    3.2.设计层面上的区别

    (1).抽象类是对一种事物的抽象,即对类抽象,而接口是对行为的抽象

    举个栗子

    门都有一个共性,open( )和close( )两个动作

    public abstract class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
    

    OR

    public  interface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可以省略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public abstract 可以省略
     }
    

    但是现在如果我们需要门具有报警alarm( )的功能,那么该如何实现?下面提供两种思路:
    A: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抽象类里面,但是这样一来所有继承于这个抽象类的子类都具备了报警功能,但是有的门并不一定具备报警功能;
    B: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接口里面,需要用到报警功能的类就需要实现这个接口中的open( )和close( ),也许这个类根本就不具备open( )和close( )这两个功能,比如火灾报警器。

    注意: 从这里可以看出, Door的open() 、close()和alarm()根本就属于两个不同范畴内的行为,open()和close()属于门本身固有的行为特性,而alarm()属于延伸的附加行为。
    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单独将报警设计为一个接口,包含alarm()行为,Door设计为单独的一个抽象类,包含open和close两种行为。再设计一个报警门继承Door类和实现Alarm接口。
    interface Alram {
        void alarm();
    }
     
    abstract class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
        void oep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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