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有魔力的东西,这是一定的。不然那么多俊男靓女们或痴痴、或狂热的追求它,有什么意义呢?
我从很小就知道爱情这个事情。电视机里有很多痴男怨女,整天都在“我爱你”,情到深处,还会接吻,脱衣服,这让我脸红不已。我想象过接吻的感觉,在小说里也看到过,嘴唇开始是凉凉的,躯体是滑滑的,后来,逐渐热起来,四瓣唇再也难以分割。
嗯,的确很吸引人。我这样写,不自觉就暴露了我是一个超级老处男的本质,大家很喜欢老处女,但不喜欢老处男,童男子开始的时候是有魅力的,至少他们的尿可以做药引子,后来,变成老处男之后,就不太受欢迎,他们自己也就变得和他们的尿一样,透着一股猥琐的气质。
处男不是原罪,在爱情面前,身体本身无关紧要,接吻时的两瓣唇,开始都是冰冰的,如果是柔软的,那应该按生物学解释。其它的,大多是你想象出来的特效,荷尔蒙不就是爱情的特效吗?我想起爱情的时候,不会想到两瓣唇的火热,不会想起倾国倾城的貌,我想到的是灵魂,一对男女,走近彼此,对了眼,灵魂就会颤抖,他们夜不能寐,思念彼此,从此,只愿意付出,忘记汲取。
爱是付出,这是至理名言,不是我说的,爱情之爱,与父母之爱、朋友之爱又有什么不同呢?我这样总结:爱情带着无穷尽的想象力,总给人惊喜。哪怕想象力再匮乏的人,想起爱情,总是很容易进入幻境,无法自拔。不然,谈及爱情,为什么总说浪漫,浪漫不够用,还要说罗曼蒂克和romantic,足见爱情的魔力。
所以,说爱情让人愚笨,是大错特错的,爱情让你聪明。你爱上一个人,为了他挖空心思(后文的他也可以换成她吆),去讨好他,在他面前献媚,虎了吧唧的女子也要扭扭捏捏几分,粗犷男子也会整理胡茬,擦几瓶大宝 SOD 蜜,何等聪明。之所以说在爱情中愚笨,是误解,是你平常一直在愚笨,所以把愚笨看做聪明,把突如其来醍醐灌顶的聪明则归作愚笨。
爱情中的浪漫,是一种遮掩。让你有趣起来,去讨他的欢心,博她一笑,周幽王烧起全国的烽火,只为了让褒姒小姐姐笑一下,这不是浪漫吗?所以,爱情中的浪漫场面,可追至周幽王,他燃起烽火,和你燃起心形的蜡烛,并无不同,只因为他是王,所以场面要更大。
这样的浪漫,就是一种想象力匮乏之后的遮掩,爱情里的人,是很聪明的,当你努力要更聪明,但脑容量不够大,只能寄托于浪漫,我虽然老实,但我认为浪漫是很简单的,我不屑于摆蜡烛来生产浪漫,万一像周幽王,把家里的房烧了怎么办?
爱你时,胃里是暖的,像冬日清晨的一碗热汤。这是《杀手》里边玛蒂尔达告诉我的。我一直在想象这样的感觉,嗯,想起来就很美很妙很美妙,所以,我一直在等待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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