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
“啊,对不起对不起”端着一盆水煮鱼的服务生,神情惶恐的看着突然站立在路中间不走的女生。女生手臂碰到了滚烫的水煮鱼的锅边,顿时红了一片。女生名叫林夕,是位于西南边陲省份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
附近的服务生闻声都赶过来帮忙,拿湿布给女生擦啊,关心的问要不要上医院啊,只有女生,直直的站着,眼神空洞地看着对面的包间。
对面包间房门打开,正中间站着一个笑的像个傻子的男生,这男生,是女主的男朋友,叫孙佳宁。在一个小时前给女主电话,说晚上要回父母家的男朋友,这会却突兀地出现在这里。
孙佳宁抬头看到女生的那一刻,笑容便凝固在了脸上,他火速跟旁边的女生说了几句话,就走了出来。问林夕“疼不疼?”
林夕点头,很疼。
男朋友陪着女生来到医务室,挂号开药上药离开。女生全程没有说话,脑海里翻滚的总是一个女孩娇美的面容,刚才在饭店包间里,站在她男友旁边,笑靥如花的另一个女生,那个大一的,冉冉升起的如明星般的系花,据说她虽刚入校半年,情史已相当丰富,隔三差五就有男生在校内论坛上发她的照片,配以令人心碎的文字,她个子高挑,肤色呈健康的小麦色,一双会说话会传情的眼睛似乎总在寻找下一个猎物。这样的她,怎么会和自己的男友,搞到一起了呢?
男朋友并没有要解释的意思,不知道是觉得不用解释,还是解释不清,总之两个人在女生宿舍楼下,男朋友交代完用药注意事项,安慰女生好好休息后,就走了。
半个月后,女生手臂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她电话男朋友,约在学校水吧见面。
女生到时,男朋友已经先到,他若有所思的坐在那里。待女生坐下后,男朋友轻松地说“刚刚想起了第一次在这里看见你的样子,你穿着非常衬肤色的淡紫色针织衫,或许刚和舍友讲完一个笑话,满脸笑容,笑的眼睛也都放出光芒……”
女生笑笑,接着说“我也还记得那天看到你的时候,你刚踢完球,额头上还有很多汗珠,在夕阳斜下的阳光里,跳跃着细小的光芒……”
是一见钟情吧,多美好!
女生说“我们谈谈那个女生吧”
男朋友愣了一下,低头说她是学妹,因舞蹈社团的工作认识,对方外表甜美,性格开朗,不知不觉被吸引,但自知已有女友,限于两难之地,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些感情。
女生神情木木,静默了半分钟,说“我来帮你,我们分手!”
男朋友抬头看着女生,表情似震惊似犹疑,一时无声。随后辩解道:“我并不想与你分手,但说实话,又有点迷恋那个女生的感情,我需要时间来冷静解决,是否能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保证处理好?”
女生笑笑,说道“算了吧,没有谁有义务站在原地等你。”
“那我们以后还能做朋友吗?”男生问。
“不能,以后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三个月后,是陌生人。”女生回答道。
二、后知后觉的痛
逞一时英雄容易,一直逞英雄难啊
林夕喜欢亦舒作品里思想独立、内心强大的女主角,认同女子对待爱情也要有尊严,切不可低三下四委曲求全。
只是,当时手起刀落谈分手很解气,可漫长的后遗症却要自己慢慢消化。
英语六级考试在即,林夕无法专心备考,有些烦躁,这些天都是这样,总是在忙碌的间隙,想起孙佳宁、或是他的前任,或是现任。哦,对了,在林夕提分手的半个月后,孙佳宁的新女友就上位了,据林夕的舍友说,那姑娘吃个饭都要挽着孙佳宁的手臂,时时昭告天下,自己对孙佳宁的所有权。所以,现在,林夕是孙佳宁的前任。
心里烦躁,林夕拿着英语单词书,跑到学校体育场看台上,那里时不时一阵阵小风吹过,倒是可以缓解下燥热的心情。带上耳机专心背单词。没一会,看台上陆陆续续有人来,叽叽喳喳的女生很快就炒热了这片清凉地。哦,有足球赛。
林夕向球场瞥了一眼,这一眼就看见了活跃奔跑的孙佳宁。呵,真是冤家路窄。林夕有心避开孙佳宁,已经很久不去之前两人经常去吃饭的食堂,加之两人不同系不同课,倒真是不太能碰见,这下好了,自己送上门。
“孙佳宁,加油!”一个女生大喊一声,然后是一群女生哈哈的笑声,孙佳宁扭头看向看台,露出宠溺的笑容。孙佳宁酷爱足球,将自己的课余时间多数都贡献给了足球,只要没课,他多数都在球场上呆着。林夕曾经吐槽孙佳宁有两个女朋友,排第一位的是足球,第二位才是自己。孙佳宁当时听了笑笑,不置可否。
因为长踢球,加上当地强烈的紫外线照射,孙佳宁拥有了巧克力色的皮肤,配上像考拉的明亮小眼睛和雪白的牙齿,虽谈不上校草级帅哥,却也可以称上阳光少年。
喊加油的女生不用猜,就知道是他的新女友,林夕忍不住顺着声音看过去,那个女生扎着高高的马尾,马尾晃来晃去,显示着自己的活力,穿着普通的白T,却遮掩不住青春的活力。
是一对金童玉女吗?林夕想,那我算什么?从来都是闻得新人笑,哪人听得旧人哭。为了避免继续自怨自艾,林夕合上书,离开球场。
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林夕体育很差,每个学期的体育课都是林夕的噩梦。学习篮球三步上篮,孙佳宁每晚都陪着林夕在球场练习,教她动作要领,给她讲好笑的笑话;八百米考试前,每晚孙佳宁都陪林夕锻炼,或是陪林夕跑步,教她呼吸要领,给她测速,或是在终点等着林夕,等林夕到终点后第一时间给她披上外套,有次林夕跑的太快,到终点后双腿发麻,站立不稳,好巧不巧的鞋带还散开了,孙佳宁看到后直接蹲下为林夕系起了鞋带,那一刻,林夕看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可是啊,白马王子终究还是骑着马走了。
三、我们的相遇是不是错?
林夕和孙佳宁分手的事,渐渐被同学朋友知道,有些好事者会当着林夕面控诉孙佳宁渣男,以期林夕也加入吐槽,获得更多的八卦资源,更多的人,以一种“你懂得”表情看着林夕,让林夕觉得自己真是实惨。
其实林夕的内心也是矛盾的,她一时恨孙佳宁,让自己陷入这样一种被人同情的环境,很不舒服,一时又觉得自己本来也没想过要和孙佳宁长相厮守,分手是早晚的事,只是早了一点而已。是的,林夕觉得人生那么长,一个恋人一段恋爱,怎么够?总要多经历经历才不枉此生。一时,又忍不住拿自己这个前任,和他的现任比较,自己差在哪呢?为什么孙佳宁就这样移情别恋了呢?
林夕和孙佳宁的性格相差很多,一个喜静,一个爱动。林夕喜欢上自习喜欢图书馆看书,孙佳宁则热衷于在球场上挥洒汗水;一个内向羞涩,一个开朗高调,孙佳宁会在每年的新生欢迎会上,展示自己的舞姿收获舞台下被注视的眼光,而林夕,喜欢路人甲的身份,她甚至都不喜欢通俗的生日聚会,被一群人注视着做着莫名其妙的主角,但,得不到的才会羡慕吧,林夕也喜欢看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孙佳宁,那里似乎也有自己渴望被关注的心思。所以,闪闪发光的孙佳宁吸引着林夕。
林夕想,孙佳宁和他的新任更合适吧,两个人都自信满满,都喜欢被关注,喜欢鲜活热烈的生活。那谈恋爱是不是应该遵循“物以类聚”的原则呢?想着要找一个跟自己一样无趣,就喜欢看书的男盆友,林夕绝望了。
失恋后遗症还在继续:要一个人去吃饭、没有人会在自习时发来好笑的笑话、周末最难捱,总不能在图书馆呆两天……孙佳宁呢,会觉得分开后不适应吗?还是,比以前过得更丰富更开心呢?
张爱玲说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林夕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就是一张破旧的桌布,但上面依然也爬满了虱子。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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