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喜欢这个姑娘。当然了,不是那种喜欢——但我想讨好她,给她讲一个故事,逗她笑笑。我三十五岁了,有一点钱,长相也不赖;她这个年纪的姑娘,被我这样一个男人讨好的话,应该会感到很高兴的。
“您就吹吧,”她说。她留着黑色的短头发,下巴有点翘。“这要是真的,我也能当摩纳哥王妃啦。”
“别呀,”我说。我躺在床上,懒得起来,就仰视着她。“还有一回,我在尼斯坐热气球,降落的时候掉进了一大片紫罗兰田里呢。我一个客户请我去的,他家里有一棵非洲象牙雕的佛像,比我还高五公分,眼睛是用这么大个儿的祖母绿开的……”
她咯咯咯地笑起来了:“我的肚子…要抽筋了……”
“你看你!”我也笑了:“那我就不讲在最高法院抽大麻的事儿了。”
“不行,不行!”她搬了个凳子,坐在我床边。“我信,我信还不好吗?”
我看着她。我说:“你等等,我想到个更好的。我还有一个客户,是个科学家。他呢——你别不信——造出来了时间机器,我就是第一个坐上去的人。也就是说,我其实是个时间旅行者。”
她嘟起嘴,砰地一声站起来:“云先生我走了,再见!”
“你,你这是怎么话说——”我也从床上坐起来。“好啦,刚才是骗你的没错。那是我在写的小说。你别以为我除了合同啊判决书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之前那些事儿是真的,听着却很假。我现在的这篇小说是假的,但听过之后你就知道,比真事儿还真。”
“那……您就别卖关子啦。”
“好吧。”我说。“准备好了?”我说。
我决定给她讲我的这个故事。我五天没有说过话了,其实对面是谁都无所谓。可是她低下头的时候,鼻子和嘴巴的轮廓很像年轻时的我自己。
“就从五天之前说起吧……” 我说。“这样开头,你会更容易把它当成真事。”我坐着,给背后垫上一个舒服的枕头。她的两只很大的眼睛望着我的脸,我的手。我看着窗外,天快黑了,朝外大街的高楼一盏盏亮起了灯。我开始讲我的时间旅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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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五天之前说起吧。我加班了,晚上十点多才从单位出来。我在芳草地写字楼上班,开车回家要四五十分钟的样子。我打开车门,把两瓶酒放到后座上,然后开车回家。这两瓶酒是客户送的,我还记得一瓶是86年勃艮第产的黑皮诺,另一瓶是什么威士忌……忘了。我反正不怎么喝洋酒的。它们在办公室里放了一个月,今天终于让我带回家了。
你别着急要往下听,这是我穿越时空之前做的事儿,我必须得先交代清楚。总之,我回到了家,把两瓶酒搬上楼,就到酒橱里找杯子。虽然我不喝洋酒,我还是找了个喝洋酒用的,那种矮座厚底儿的宽口玻璃杯,因为我怕把高脚杯打碎了。我那几天手一直有点儿抖,那天夜里尤其抖的厉害。我十有八九会打碎高脚杯。我就挑出一只杯子,用两只手握好,走到我平时喝酒的地方去。
我家是这么个构造——餐厅很大,和厨房是一体的。我没什么时间烧饭,就算要烧,也不动重油,简单地做一点法国菜之类的清淡的东西,所以不怕餐厅会油腻。我老家不是北方的,所以口不重。可我总也不在餐厅里喝酒。一入夜它就显得太大了,我嫌不自在。我另外有个地方。我在书房里用木屏风打了一个四叠半的隔间,隔间里放上矮茶几,铺上榻榻米。有时候我失眠,就端着杯子和酒进去,喝酒。困了,倒在榻榻米上就睡了。那天晚上,我也是带着两瓶酒到那儿去了。
我进去之后,看到矮桌上地上都铺满了纸。拿起一张,是上一个案子的合同。我把这摞废纸一股脑儿扔出了隔间,听着它们哗啦啦地落在书房的地板上,这才坐下,把两瓶酒启开。我先将威士忌倒进杯子里,然后又把黑皮诺也混了一半进去——我觉得红酒会比洋酒重一些。本以为红酒的颜色会变浅的,可杯子里却完全还是那种很暗的红色。
好啦,别那么看我——我知道,就连你也知道神经病才这么喝酒。
人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是何时入睡的——更别说喝醉的时候了。说实话,我喝到第六杯之后干了些什么,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我只记得,自己再醒来的时候,阳光刺眼得厉害,而这是不可能的。隔间里没窗户,木屏风又合着,哪里会有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爬起来——身上还穿着昨天没换下的西服。我的肩膀疼得要命;我是坐在一张床上。
这个房间——不用说,就是我的——比我现在的书房小多了。但是五脏俱全——有床,有桌子,书架,上面排满了参考书,课本,判例研究,就是我念大学时候读的那些玩意。书桌正对的墙上,贴着一副日文的书法,好像是战国时代的大名丰臣秀吉说的话,我翻译不好,大略是这个意思:“你觉得会赢就能够赢,你觉得会输就一定会输。”奇怪的是,我这房间真是乱得可以——喝水的杯子里被塞了好几团擦过鼻子的纸巾,床上的被子床单也给揉成了一团,好像泼上水了似的,湿了一块。我屁股底下有个硬东西,站起来才发现床上放着个随身听,还塞着磁带,长线拖到地下,耳机差点绊了我的腿。
房门开着,但我不急着出去。反正我一时半会儿也回不去啦……我把那随身听拿起来,取出里面的磁带。是翻录的,两面都是粤语歌——我那时候哪儿有钱买正版啊?不像现在了。没记错的话,我所有的磁带都是粤语歌。我有个室友老七,他喜欢摇滚,他知道一个地方卖便宜的磁带,就总是带我去。我那时候很怪,除了粤语歌什么都不听的,好在那个卖磁带的地方什么都有。我十一岁之前,一直都在香港生活。再后来,上大学的时候,才离开广东去了北京。你知道北京离香港有多远吗?乘火车要走2275千米。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查到的……我有一张中国地图,用格尺把京九线一点点量出来的。你就别问我为什么要查啦。
好了,我现在问你。如果你遇到过去的自己,你会和她说点什么?因为我实在是对这个难题一筹莫展。总之我把房间归拢好,走出门去,厨房和客厅都没人,室友的房间也是空的。只有浴室的门关着,却没有锁——因为我把它推开了。过去的我——还是大学生的我,就背对着我,蹲在浴室里面。我怎么会知道那是我呢?我向全能的上帝起誓,这世界上绝没有第二个人的哭声会那么难听了。
他听到我进来,猛地一回头,眼泪还挂在眼角上。他的头发,衬衫全湿透了,手里握着的东西也落在地上;是一把片鱼的刀,很薄很快的那一种。我看到他的刀,看到他的脸,然后说:——你这回明白我刚才为什么要问你了吧;因为,我对十五年前的自己,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样子特别丑啊?”
他上下打量了我两三眼,举起刀对着我,大吼:“你是谁!”
惭愧,我那时候普通话还不太地道,翘舌音总发不出来。所以听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有一点点想笑。不过,我还是冷静地告诉了他我是谁,可他呢,好像没有相信的意思,反而把刀举得更高,眼里又流出泪来:“不可能……你胡说……这不可能!”
到现在,我终于完全明白了自己来到了什么时候。请你理解我——毕竟已经过去了十五年,我没法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当时的情状。这天,是我在浴室里割腕的日子。我的室友出门上课,我说我生病了,就没吃早饭,把自己锁进卧室一个上午。后来,太阳出来了,我看到窗前的树叶成片成片地变黄,像下雨一样地飘落——我已经来北京两年了,可我还是没办法看惯这种叫做“秋天”的景象。于是,我从房间出来,去厨房取来片鱼的刀,然后到浴室去。我可能是忘了锁门吧?我打开花洒,把自己淋得透湿,然后闭着眼睛用刀割破了自己右手的手腕。我觉得这比生孩子要疼多了吧?哦,不该问你,你反正也没生过孩子对不对……
我割了手腕,疼得要死,把眼睛睁开了。我的血顺着浴室里的水流了满地,其实并没有流太多,但味道太重,而且把我的衣服也染红了。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吧,就晕了过去。不过我现在可能得感谢那些血,要不是它们一直流出了浴室,我的室友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找到我。我在医院躺了两周,就回学校上课了。我的室友老七在那之后的半年里,我到哪儿他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很感谢他,不过也挺烦人的,还得和他挤一个床睡。就因为这个,我想,我也不能让现在眼前的这个自己再割腕了。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割腕吗?抱歉,我忘了。这种事儿往往就是这样,很多问题盘旋在你的脑子里,逼着你找到了一个答案,却把原本的那些问题是什么都忘记了。我只知道当时我很难过、难过得不得了,难过到最后我想,算了,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答案了,就这样吧,交一张白卷吧。你满意这个回答吗?
总之,我看着大学时代的我自己。我轻轻夺过他的刀,将它丢得老远。然后我在湿的浴室瓷砖上跪下,抱住他。“好啦,对不起。”我说:“是我错了,我让你这么难过,对不起。”
他的身上很凉。他说:“我不会死吗?……”
我说:“你会活到厌的。”我说:“你还会变成天下第一的烦人精律师,全世界除了撒哈拉以南的非洲都走遍,挣到的粉钞能绕地球八十圈。”
他说:“可我撑不下去了。”
“傻孩子,以后才有你受的哪。” 我说:“你还没坐过末班巴士回家吧?你没被上司迎面丢过文件吧?你得过胃穿孔吗?孩子,你甚至都没失过恋吧!”我是绞尽脑汁才想了一点我最惨的事情出来——“你要是现在去死,我也不会在了。我咬牙挺过去的这一切也就白费了。我多可怜?”
他把头埋在我胸前,喃喃地说:“我还没谈过恋爱。”他抬起头来,我放开他。他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用手掌掩住脸,开始抽泣。
“好啦,好啦。” 我望着他,叹了一口气:“告诉你也没什么。其实我刚刚就失恋啦。他给调到美国去工作,不回来了。我能怎么办?缠着他不放吗?年纪都不小的人了。只是我们俩都九年了,我还当这就是一辈子的事儿了呢。”
嗯,我忘说了——其实该从那儿开始讲的;我就是在拿红酒兑威士忌的前一天,把他送上了去芝加哥的飞机。我们两个都没哭,毕竟,两个大男人嘛,而且在一起已经九年了,理智点对谁都不坏。然后我回家,把家里的酒都喝光,这才想起办公室里还有剩两瓶。——我想他该是最后一个了吧?我不是专情,我只是知道自己今后再也没机会找到这样的人了。
年轻十五岁的我悄悄挪近了过来。其实他的脸长得实在不难看。我曾经以为,有这样一张脸的话,想要什么都一定会得到的吧。
“我……我想再试试看。” 他怯生生地说。“虽然你肯定是我的幻觉……可是为了你,我想再试试看。”他向我笑了笑,只是笑得显然有些辛苦,像个很久没笑过的人。
你知道即视感是什么吧?我看到他笑的一瞬间,忽然有种特别眼熟的感觉。像什么呢——照镜子?我记得自己在某个时候,也这么笑过一下。
那一瞬间,我才把一切都想了起来。
我在办公室拿酒的时候,所有人都下班了。我就对自己笑了笑,好像我忘了怎么笑似的。这个时间的律所很神奇:一排排空的格子间,办公室,一模一样的。有几间初级合伙人的办公室,这件律所就有几个云律师。这个云律师割腕了,空出一间办公室,第二天就会有一个顾问升职当初级合伙人。你坐在这办公室里就会醒悟,其实你与别人是一样的。
我回到家里,当然——他的东西早就搬出去了,房里很整齐。我拿着酒,杯子进了隔间,手还在抖,估计是因为这两天失眠了。反正人一失眠,什么毛病都来了。我又从床头柜里找出一罐安眠药来。我想,我明天去换个单人床吧。
我就回到隔间。书房里,满地都是刚才我扔出来的旧文件,我差点儿滑倒在上面。我想,全国能审清这些合同的律师数也数不清吧?我运气还算不错,至少全国应该只有我一个律师姓云。我在榻榻米上坐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把红酒和威士忌混在一起。只有我一个神经病会这么喝酒吧?我很厉害的,千杯不倒,还会把红酒的木塞雕成浮雕,做成吊坠,戒指之类的小东西……可是谁会在乎?这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在乎,我现在会一个人在这里吗?
喝到第六杯的时候,我把安眠药的罐子打开,抓起一把药片,用杯中的酒送进肚子里去。然后我又抓了一把。我抓了第三把。我想到在北京割腕的时候,那时候我和两个人住一间房,夏天周六的午夜,去外面吃烧烤,唱歌。我大声地哭起来,我什么都不知道了……直到我回到十五年前的那一天去。
“……”我讲到这儿,忽然沉默了。我不是个爱哭的人,更不想在比我小一轮的女人面前露丑。我喝了一口水,继续说下去。
“可我还是醒了……咳,你也知道。我满头大汗,头痛得要炸开了,看什么东西都是成双的。可他的脸还在我眼前转呢,那孩子的。我刚才真是满嘴鬼话地把他骗了……等他到这一天的时候,该怎么看我?我挣扎着从隔间里爬出来,肚子也疼,头也疼……好在书房里有台电话。我拨了急救,告诉他们地址,还说:‘对不起,我吃安眠药了,麻烦你们了,对不起,我不想死了,我想活……’ 我也不记得最后我是怎么挂的电话了。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就是在这张床上;剩下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吧?”
我又喝了一大口水,转过头去看她。她大张着嘴,瞪着眼,模样真不太雅观。我刚想提醒她,她却抓住我的手使劲儿晃:“云先生!……”
“Easy, easy……” 我说:“我都说了是小说了。”
“傻子才信哪!”她抓着我的手:“我真吓死了,您自打住院就没说过一句话,我还以为您给药傻了呢!终于好了!”
“你照顾我这么多天,我总得给你点谢礼不是。”我将另一只埋着吊针的手默默挪远了些。
“我找宋大夫去。”她从椅子上跳起来:“他知道您好了,肯定高兴坏了!”
“你再下楼给我买六个蟹黄小笼怎么样?找钱你留着吧。”
“您真不愧是天下第一烦人精律师。”她在门口扭过头做了个鬼脸。我看着她穿着白色护士服的身影从门外一拐,不见了。
天已经黑透,病房里还点着日光灯。我一个人没什么事好做,就在床上躺好,把被子拉到下巴底下,数着头顶的吊瓶一秒钟落下几滴。我百无聊赖地哼起一首小时候看电影听的粤语歌。我想到骑在父亲肩头时的风景,夏日闷热的空气,又想起在北京,卖磁带的地方,第一次吃的炸灌肠的味道。我想到我家里的天然气灶是不是还开着,想着芝加哥现在该是几点钟了。很容易地,我睡着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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