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既善良又合理,是指引宇宙万物的工程师的话,邪恶怎么可能存在呢?莱布尼兹区别了两种真理,必然(如此)的真理和也可以与此不同的真理。
必然真理(逻辑)和也可以与此不同的真理(经验状况),上帝作为一个善良而合理的存在,选择了尽可能好的组合。孤立地看,人们会觉得某些状况还可以有所改进;但如果我们能像上帝那样看到整体的话,我们就会认为是可能的组合中最好的一种。
莱布尼兹说万物都有其理由:要么它是逻辑上必然的,要么它之所以如此的理由在于为了使整体成为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因此,我们生活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中。
以这种方式,莱布尼兹的哲学代表了对上帝选择的世界的一种辩护。就世界上的邪恶而言,上帝是有正当理由的。如果我们生活在可想象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当中,如果我们见到的苦难和匮乏都是我们可能承受的苦难和匮乏当中最不严重的,我们就没有多少理由想要改变社会。因此,这种神正论的作用既是为现行社会形态提供合法性,也是为生活条件和权力方面现存的不平等提供合法性。
因为上帝选择尽可能好的,而两个完全同一的现象之间是不可能做合理选择的(因为选择一个的理由与选择另一个的理由完全一样好)。既然上帝已经做了选择,既然选择是合理的,那么不可能有一些个人(事物)是完全相像的。由此导致一种极端的形而上学的个人主义:宇宙是由无限数量的单个实体所构成的。与此同时,这些不同的个体彼此之间处于和谐关系之中,而又不直接相互影响:它们可以说是间接地发生互动的,根据与另一个人的关系来确定认同,而一方向另一方发号施令。对莱布尼兹来说,人们之间的互动的发生是没有明显暴力的,个人的自发行为是建立在内在化的规范(一种前定的和谐)基础之上的。
在斯宾诺莎:《伦理学》
界说
凡是可以为同性质的另一事物所限制的东西,就叫做自类有限。例如一个物体被称为有限,就是因为除了这个物体之外,我们常常可以设想另一个更大的物体。同样,一个思想可以为另一个思想所限制。但是物体不能限制思想,思想也不能限制物体。
实体,我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
属性,我理解为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
样式,我理解为实体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
神,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
神是绝对无限而不说它是自类无限,因为仅仅是自类无限的东西,我们可以否认其无限多的属性;而绝对无限者的本性中就具备了一切足以表示本质的东西,却并不包含否定。
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
永恒,我理解为存在的自身,就存在被理解为只能从永恒事物的界说中必然推出而言。
说明因为这样的存在也可以设想为永恒的真理,有如事物的本质,因此不可以用绵延或时间去解释它,虽说绵延可以设想为无始无终。
公则
(一)一切事物不是在自身内,就必定是在他物内。
(二)一切事物,如果不能通过他物而被认识,就必定通过自身而被认识。
(三)如果有确定原因,则必定有结果相随,反之,如果无确定的原因,则决无结果相随。
(四)认识结果有赖于认识原因,并且也包含了认识原因。
(五)凡两物间无相互共同之点,则这物不能借那物而被理解,换言之,这物的概念不包含那物的概念。
(六)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
(七)凡是可以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则它的本质不包含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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