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言情小说算是一项特长,我绝对是个中翘楚。从初中接触第一本之后,就再也没有停不下来了。没有考上清华北大,言情小说是不是应该背一口锅。
扯远了。
我选书的标准,不是畅不畅销,就看是否对胃口。就像怀左同学说的,这应该也是一种不合群的标志。
我总认为,刻骨铭心的爱情,不是像《微微一笑很倾城》的甜宠日常,而是《再生缘·我的温柔暴君》虐得死去活来,但是还要给我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否则人间不值得。所以,匪我思存的书虽然久负盛名,我也不敢看。
自诩在言情小说的世界里浸淫了那么久,总想动笔写写意淫的爱情,唉,就是写不出来。
昨天看《金陵夜》,我突然想到,我或许是写不出来的。傅良沁好不容易逃脱了让她爱恨两难的梁建成,遇上了把她捧在心上的谢承东。搁现在说,还是当了自家姐姐家的小三。
在那个生死都说不准的年代,计较得起的又有谁呢?张学良爱上了赵四小姐,蒋中正为了远大前程停妻再娶,难得有吴佩孚这样不忘糟糠的军阀。
良沁在梁建成那里得了累累伤痕,起初对谢承东是抗拒的。当一个男人费尽心思讨好女人的时候,就算男人双手奉上的砒霜,她也会喝得甜蜜蜜。良沁能再次怀上孩子,她已经此生再无所求了。可是,两人之间重重的误会,还是让那个已经长到一岁多的可爱小男孩——安儿夭折了。
这就是作家,根据文章故事情节走向,一个个已经有了作品外的生命力的人物,撕碎给你看,哪怕作者自己也会痛不欲生。
这样的活计,我是干不来的。除非亲身经历,看着那样一个鲜活的生命从眼前消逝,才能感同身受,让他活生生地从笔下死去。太惊心动魄了!
肃然起敬,对作家,写生老病死的作者。起初,听说路遥是为了写《平凡的世界》累死的,感觉特别不可思议。
霍达写《穆斯林的葬礼》,写到最后,痛得都要靠药物支撑才能写下去。
吴淡如写侵华史书,写得自己一把一把地掉头发。我当初去“七三一”遗址转了一圈,都花费好几天的力气才回到生活中来。
作家,也是一种向死而生的职业,当真是字字诛心。我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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