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写作?
世上人千千万万,活法也有千千万,有人图温饱,有人重金钱,有人爱艺术,有人爱浪迹天涯……不同的活法,不同的人生意义。
小时候,我爱看书,然而书在那时对我来说是奢侈的,除了学校所发的课本,我的读物几乎没有。没有书读,我就读糖纸、读香烟片、读邮票,读一切能看到文字的东西。每当新学期开始,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我又可以读新的课本了,尽管尽管这些课本内容我早已读过,哥哥姐姐的课本发下来总是我先一睹为快,最后才恋恋不舍地归还。
记得小学五年级时,姐姐从同学那儿借了一本鲁迅的《故事新编》,“铸剑”内容的惊悚、“奔月”故事的新奇,对幼小的我来说无异于打开了一个新世界。我沉迷其中,如痴如醉,又心痛于第二天必须还书,只得匆匆先扫故事情节,坐在高凳子上闷头急急读去,这一读就到了深夜十二点钟,身心俱疲,昏昏欲睡中仍抓着书,书从手里滑落,脑袋“咕咚”一下戕到坚硬的地上。顿时,脑门上像砸烂了的番茄酱,殷红的血一股股留下来。早已睡着的姐姐一下子被惊醒了,看到我血流满面的样子,吓的大叫起来。我却不记得疼痛的感觉,心里只牵挂着没读完的书。这算是我幼时读书最为深刻的印象了,鲁迅的《故事新编》也像那次受伤留下的疤痕一样,深深刻在了我的记忆中。
到了初中,我阅读所积累的情感全面爆发,写文章一挥而就,校报上也有了我的名字。但我仍然不满足,我爱上了学校门口的小书摊,那个卖书的老爷爷每天推一小三轮车的书到学校门口来,种类繁多的书让我震惊不已,这些书继而成为我每天最后一秒踏进校园的最难说出口的理由。为了掩盖我每次都“看而不买”的羞耻心思,我狠狠心把每天的晚饭钱留下来一半,买了极便宜的一两本杂志,这两本杂志被我宝书般“供奉”在床头,里面哪一篇文章在哪一页我甚至都能够清楚地说出来。爸妈反对我耽误学习时间读闲书,但我仍然冒着“风险”躲在被窝里偷偷看。初中快毕业时,我拿出攒了几个月的饭钱买了一本厚实的《红楼梦》,这本书据说是写爱情的,是四大名著之一,我按捺不住急切要读的心思,竟然在初三那么紧张的学习时间里抠出零星时间一个星期把这个“大块头”啃完了。读了《红楼梦》,我才知道普通文章和文学巨著的差距。《红楼梦》成了我一直读到现在的书,每次读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可谓常读常新。
后来如愿以偿有了一个超大书库,当然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大学校园的图书馆。我每日徜徉其中,像一条渴水的鱼贪婪不已,无论现代、当代、古代还是外国作品,我全都揽入计划中。大学四年里日日读书,毕业后仍觉遗憾还有好多没读到的书。书给了我精神上的滋养,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自会写作始,我就一直在坚持,一边读书,一边写文章,谈感想、抒情怀、感抱负、畅未来。可以说,我的读书和写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读书给我写作以新的体会和感受,写作又促使我去读更多的书。
我为什么要写作,因为这正是我精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写作,也意味着我的生活失去了目标,没有目标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看到简书里有写手讲如何通过写作变现,不可否认,这个问题也是我很关注的事情,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平衡点,我的平衡点就是坚持自己的写作,为了让灵魂更丰盈而写作。为了迎合大众而进行创作这不是我的活法,这种写作只会成为我的负担,我要有自己的活法,自己的追求。
我只待有朝一日能够骑马踏清风,看遍长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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