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19 你的品德如何
Kohlberg , L.(1963).Th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orientations toward a moral order: Sequen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moral thought.Vita Humana, 6,11-33.
你是否思考过自己的道德水平与别人相比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你对事物作出判断的道德准则到底是什么?如果你仔细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经验将告诉你,人们在思想和行为道德准则上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道德准则一般被心理学家定义为:帮助人们判断对和错的态度和信念。个人的道德准则是由其文化背景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所决定的,而这些准则、规范已为个体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道德准则不是与生俱来的,也就是说,你不是刚出生就有道德准则。随着从童年走向青年,再到成人,你判断对错的标准也在不断发展。但是,这种道德观念从何而来?这种将一整套文化准则内化为个体自我意识一部分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在道德形成的研究历史上,两位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可能就是让·皮亚杰(参考本书第18项研究)和劳伦斯·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1927年~1987年)。柯尔伯格在芝加哥大学所做的研究综合并拓展了皮亚杰关于智力发展的很多观念,且重新激起了人们对该领域的研究兴趣。柯尔伯格关心的问题是:没有是非观念的婴儿是如何形成道德准则的?
基于皮亚杰的研究,柯尔伯格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主张:人类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道德判断能力是以一种可预测的方式在整个儿童时期形成起来的。而且,他相信,与皮亚杰的智力发展阶段相似,道德准则也存在某种可区分的、特定的发展阶段。正如柯尔伯格所解释的,“只有当儿童逐渐把这些价值观与他已理解的社会秩序以及他作为一个社会自我的目标联系起来时,他才能将父母及其文化背景的道德价值观内化为他自己的一部分”(Kohlberg,1964)。换言之,儿童必须达到某种智力发展阶段才有可能达到相应的道德发展水平。
有了这些想法,柯尔伯格便着手开发一种研究儿童道德判断能力的方法。从这些研究中,他创建了他那得到广泛认可的道德发展理论。
理论假设
柯尔伯格指出道德形成遵循一定的发展阶段,他在使用“阶段”这一概念时是非常严谨和准确的。我们很容易想到所有的能力发展都有不同阶段,但是,心理学家还是对那些随时间逐渐发生的变化(比如一个人的身高)与在不同阶段里差别很大的变化作了区分。因此,当柯尔伯格谈及“童年和青少年道德结构的发展阶段”时,他是指:(1)每个阶段都有一种独一无二的道德思维方式,而不是对成人道德概念理解的逐渐深化;(2)各阶段总是以固定的顺序出现,不可能跳过任何一个阶段,也绝对没有倒退的情况出现;(3)阶段具有优势性,即儿童理解所有处于他们现有道德阶段以下的道德判断,且至多只能对高于他们所处阶段以上一个阶段的道德问题有某种程度的理解。鼓励、教育和练习都不能使儿童向高于他们应有阶段的道德阶段发展。而且,儿童倾向于使用他们所达到的最高道德发展水平来对事物进行判断。隐含在这一道德发展阶段中的规则是:无论个体之间是否存在经验和文化上的差异,发展阶段是具有普遍性的,且它们以固定的顺序向前发展。
柯尔伯格相信,可以通过给不同年龄的儿童提供道德判断的机会来对其道德形成阶段理论加以探究。如果发现儿童做出道德决策的思维方式随年龄而有规律地发展,那么这将可以证明道德阶段论是基本正确的。
方法
柯尔伯格的研究方法相当简单。他向不同年龄的儿童提供10个假定的道德两难故事,每位儿童需接受两个小时的关于这些故事的访谈。研究者对访谈进行录音,以便对儿童所使用的道德推理方式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下面是柯尔伯格的两难故事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两则:
弟弟的难题。乔的爸爸许诺说,如果乔挣够了50美元,便可以拿这笔钱去野营。但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让乔把所挣得的50美元都交给他。乔撒谎说只挣到了10美元,他把10美元交给了爸爸,拿另外的40美元去野营。临走之前,乔把挣钱和向爸爸撒谎的事告诉了他的弟弟阿里克斯。阿里克斯应该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他的爸爸吗(P.12)?
海因茨的难题。在欧洲,一位妇女因患有一种特殊的肿瘤而面临死亡。医生们认为只有一种药或许能挽救她的生命。那是她所在的镇上的一位药剂师最近研制的一种含镭的药物。这种药的成本昂贵,而且这位药剂师向购买者索要高出成本10倍的高价。他花了200美元制造“镭”,但在售出时,一小瓶就卖2000美元。这位病人的丈夫叫海因茨,他向他认识的所有人都借了钱,但在最后他也只能借到1000美元,仅仅够要价的一半。他向药剂师恳求说他的妻子快死了,求求他便宜一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以后再支付另一半的钱。但药剂师却说:“不行,我研制该药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因此,海因茨绝望了,他闯进了药店,为他的妻子偷了治病的药。海因茨应该这样做吗(P.17)?
柯尔伯格最初的被试是居住在芝加哥郊区的72名男孩。这些男孩分属于3个年龄组,即10岁、13岁和16岁。每个年龄组中有一半被试来自社会经济条件中下的家庭,而另一半则来自社会经济条件中上的家庭。在两个小时的访谈中,这些孩子表达的道德观点从50到150个不等。
下面是柯尔伯格所引用的四名不同年龄的儿童面对道德两难处境时所作的反应:
丹尼(Danny),10岁,就“弟弟的难题”作出以下回答:“一方面,他应该告诉爸爸事情的真相,否则的话,他的爸爸或许会生他的气,甚至会打他的屁股。另一方面,也许他应保持沉默,否则他的哥哥会揍他。”(P.12)
唐(Don),13岁,就“海因茨难题”作出以下回答:“药剂师的错。他是不公道的,索要高价且不顾别人的死活。海因茨爱他的妻子,并想救她。我认为任何人都会这么做的。我相信他不会被关进监狱。法官会全面看待这场官司,并明白药剂师是在漫天要价。”(P.19)
安迪(Andy),13岁,就“弟弟的难题”作出以下回答:“如果我爸爸事后发现了真相,他将不会再信任我;(反之)我的哥哥将不再信任我,但如果我不说出真相,我不会觉得太糟。”(P.20)
乔治(George),16岁,就“海因茨的难题”作出以下回答:“我不这样看,因为药剂师有权决定药的价格。我不能说海因茨确实是对的,尽管我猜想任何人都会为了妻子而这么做。他宁愿进监狱,也不愿看到他的妻子死去。在我看来,他有正当的理由这么做,但从法律的角度看,他是错的。至于究竟是对是错,我不能发表更多的意见。”(P.21)
基于这些陈述,柯尔伯格和他的同事界定了六个道德发展阶段并把孩子们的所有陈述分别归入其中某一个发展阶段。此外,被试作出道德判断的动机也有六种类型,它们与每个阶段一一对应。值得注意的是,柯尔伯格所描述的每个道德推理阶段都可以普遍适用于儿童可能面临的任何情境。尽管道德发展阶段无法预测一个儿童面对真实的两难处境时所采取的特定行动,但却能预测该儿童在决定一个行动所进行的推理过程。
结果
柯尔伯格把这六个发展阶段分成三种道德水平,具体参见表5—2。道德观念发展的早期被柯尔伯格称为“前道德水平”,该水平的特征是以自我为中心,看重个人利益。它包括最初的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儿童认识不到他人的利益,其道德行为是出于对不良行为将要受到惩罚的恐惧;在第二阶段,儿童开始意识到别人的利益和需要,但他们的道德行为是为了别人回报以同样的道德行为。这时,良好行为的本质是儿童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对情境施行的控制。
表5—2 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
在道德发展到第二种水平时,习俗道德开始作为人际关系中个体角色认知的一部分发挥作用。在第三阶段,儿童的道德行为是为了达到他人对自己的期望并维持与他人之间的信任和忠诚的关系。按照柯尔伯格的观点,正是在此期间,黄金规则思维(golden rule thinking)开始出现,儿童开始关注其他人的感受;到了第四阶段,儿童开始意识到法律和秩序的存在,并表现出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在此阶段的儿童从更大的社会系统的角度看待事物,并以行为是否遵纪守法为衡量好公民的尺度。他们对现有的社会秩序表示认同,并认为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是好的。
当一个人进入第三种水平时,他的道德判断开始超越现有的法律。在第五阶段,人们开始承认某些法律比另外一些法律好。现实中有合情不合法的事,也有合法不合情的事。处于此阶段的个体仍坚信,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人们应该遵守律法,但他们也会通过特定的程序寻求对法律的修正。柯尔伯格声称,这一阶段的人在尝试整合道德和法律时将面临冲突。
最后,如果一个人达到了第六阶段,他或她的道德判断将建立在对普遍道德行为准则的信仰之上,当法律与道德准则相冲突时,个体将依据他/她的道德准则做出决策而不考虑法律。决定道德的将是个体内在的良心。柯尔伯格在本篇论文的研究以及以后的其他研究中均发现,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完全达到第六阶段。他最后认为这种道德推理水平只能在具有道义感的伟大领导者身上发现,比如甘地、梭罗以及马丁·路德·金等。柯尔伯格认为:
道德的动机层面可以用被试在论证道德行为时所提到的动机加以界定。六种动机水平是彼此独立的,每一种动机都对应一种道德发展阶段,具体如下:
(1)被他人惩罚;
(2)对物品的占有或得到他人的奖励;
(3)受到他人的谴责;
(4)被公认的权威斥责并伴有罪恶感;
(5)所在群体的尊重和不敬;
(6)自我谴责。(P.13)
最后,柯尔伯格的道德阶段论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各种水平的道德推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展的。为了验证这一观点,柯尔伯格将不同年龄儿童对两难问题的回答,按道德水平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分类。图5—2概括了这些发现。很明显,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更多地使用高级阶段的道德推理来回答问题。其他的统计分析表明,学会使用每一阶段的道德推理能力对于更高一级道德阶段的发展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图5—2 道德推理发展的年龄阶段
注:柯尔伯格解释,打*号的7岁组的数据来自12名附加被试。
资料来源:引自实验研究论文的第15页。
讨论
在柯尔伯格就他的研究结果所做的讨论中,他指出,这一新的概念体系阐明了儿童是如何主动地以一系列可预测的有序的阶段来对他周围的世界进行道德构建的。对儿童而言,这一过程不应被简单地视为成人通过口头解释和惩罚,将成人的道德准则同化和内化为儿童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儿童在与社会和文化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发展起来的道德认知结构。按照这一观点,儿童不是在学习道德标准,而是在建构道德标准。这就意味着一个儿童在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道德认知建构前,是根本无法理解和使用第三阶段的道德推理的。同理,一个人除非已经经历而且建构了前四个阶段的内在道德模式,否则他是不会使用属于第五阶段的基本人权的概念来解决道德两难问题的。稍后,我们将对柯尔伯格在该研究及其后续研究中所涉及的更深含义进行讨论。
批评意见及近期应用
自这一开创性研究以来的30年间,柯尔伯格对道德发展阶段论不断地拓展和修正的,同时也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其中最常被引用的一种批评是,即便柯尔伯格关于道德判断的观点是正确的,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判断能被运用于道德行为。换言之,一个人心里想的和口头上说的或许不会反映在一个人的真实行动之中。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在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之间缺乏一致性。然而,另一些研究却发现二者之间确实存在关联。与此有关的一种有趣的研究方向认为,柯尔伯格在确定某人是否将依据他或她的道德判断而行动时,情境因素的重要性被大大低估了(参见Kurtines,1986)。该批评显然有一定的道理,柯尔伯格也承认他的理论只适用于道德判断。但柯尔伯格指出,情境力量或许有时会改变道德行为的事实,但这并不能否认柯尔伯格所描述的道德判断的发展进程。
另一种对柯尔伯格的工作的批评针对的是柯尔伯格道德推理六阶段的普遍适用性。这些批评者声称,柯尔伯格的六阶段论所提出的道德解释,只符合西方的个人主义社会。因此,它不适用于占世界人口大多数的非西方文化(参考本书研究28,Triandis关于不同文化之间的讨论)。为了捍卫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具有普遍性的观点,塞纳瑞(Snarey,1987)在27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完成了45项研究。在每项研究中,研究者都发现了他们的被试以相同顺序通过各阶段,没有颠倒现象的出现,而且第一阶段到第五阶段在被研究的所有文化中都普遍存在。不过有趣的是,在一些文化中(如中国台湾、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及以色列等),某些道德判断无法纳入到柯尔伯格的六阶段中的任何一个中去,这些道德判断是建立在全社会的利益基础之上的。这种推理在美国被试中是无法找到的(参考本书研究28,Triandis关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的研究)。
最后,第三方面的批评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或许不能同等地适用于男性和女性。对此提出质疑的代表人物是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1982)。她认为,女性和男性思考道德问题时所用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她在自己的研究中发现,与男性相比,在做出道德决策的过程中,女性更多地谈论人际关系、对他人的责任、避免伤害别人以及人们之间保持联系的重要性。她把女性道德判断所依赖的基础叫作关怀定向(care orientation)。基于这种性别差异,吉利根认为,女性之所以在柯尔伯格的测验中得分偏低,是由于较低的道德发展阶段中涉及更多人际关系问题(如第三阶段,它主要建立在形成人与人之间信任和忠诚的关系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吉利根认为,男性是基于正义而作出判断的,而这更符合柯尔伯格所提出的高级发展阶段。她主张,这些道德取向并没有优劣之分,如果女性被判定为比男性处于更低的道德水平,那只是因为柯尔伯格的道德阶段论存在一种无意的性别偏见。
研究者大多无法为吉利根的观点提供证据。很多研究发现,使用柯尔伯格的研究方法并没有发现在道德推理上存在性别差异。对此,吉利根承认,尽管女性能够使用所有的水平进行道德推理,但在她们的现实生活中,她们不会作出相应的行为。相反,正如前面所讨论的,女性看重的是人际关系层面,这已经被研究所证实。一项研究表明,女孩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去帮助另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她们在关于移情的测验上倾向于获得更高的分数(参见Hoffman,1977年针对性别话题所作的全面讨论)。
柯尔伯格早期对道德判断的发展所做的研究不断被许多学科领域的研究所引用。不出所料的是,目前在法律和犯罪审判领域有相当一部分研究使用了柯尔伯格的理论模型。一项基于柯尔伯格理论的研究调查了妇女在怀孕期间酗酒对其孩子道德发展的影响(Schonfeld,Mattson & Riley,2005)。怀孕期间酗酒抑制儿童智力发育已有十分明确的证据,这项研究也发现那些在出生前接触酒精的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成熟度低于对比组。根据柯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的阶段理论,当那些“接触酒精”个体正处于关注将自己的损失最小化时的初级阶段(如第二阶段),而对照组的个体已经发展到了关注他人和社会规范的阶段(第三阶段)(P.550-551)。
另一项引用柯尔伯格理论进行的研究考察了儿童所提供的目击者证词的准确性(Bottoms等,2002)。一些3~6岁的儿童在母亲的陪同下参加一个游戏活动。一半儿童被告知不可以玩室内的某些玩具。然而,当研究者离开后,这些儿童的母亲就鼓动他们去玩那些“禁止”的玩具,但是告诉他们“要保密”。一段时间后,研究者开始询问他们是否玩过被禁止的玩具。结果表明,“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来说,被告知保守秘密的儿童比没被告知保守秘密的儿童隐藏了更多信息。而对于年龄较小的儿童来说,保密的要求对他们陈述的内容不会有什么显著的影响”(P.285)。很多时候,儿童被要求为成人违法或有害的行为保密。了解多大的儿童能够领会保密的含义并能保守秘密,对于在诉讼中儿童目击证词的使用可能起到重要作用(见本书中Loftus关于目击证词的研究)。
结论
在行为科学领域内针对柯尔伯格的研究工作所展开的对话和争论持续至今(例如,Goodwin & Garley,2010),且明显呈现出继续下去的迹象。该理论的最终价值和重要性有待于人们做出更清晰的界定。但不管怎样,极少有关于人类发展的概念能像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那样,引发如此众多的研究、思考和争论。而该理论的社会价值似乎已在柯尔伯格1964年所做的一段陈述中有所显现:
尽管任何道德教育的概念都认识到,父母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判断强加于儿童,但把道德教育主要限定在激发儿童自身道德判断的产生和对行为的控制却是可能做到的。我已经发现,有些教师劝诫13岁的少年不要作弊时是这样说的:“因为你抄袭的那个人的回答或许是错的,并且这样做的话对你没有任何好处。”这些少年中的大多数人后来都能提出更好的不作弊的理由……儿童很可能会抛弃那些低于他们道德发展水平的道德推理,他们同样也无法同化那些远远超出其道德发展水平的道德推理(P.425)。
Bottoms, B., Goodman, G., Schwartz-Kenney, B., & Thomas, S.(2002).Children’s use of secrecy in the context of eyewitness reports.Law and Human Behavior, 26, 285-313.
Gilligan, C.(1982).In a different voice: Psychological theory and women’development.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Goodwin, G.P.& Darley, J.M.(2010).The perceived objectivity of ethical beliefs: Psychological findings and implications for public policy.Review of Philosophical Psychology,1,161-188
Hoffman, M.L.(1977).Sex differences in empathy and related behavior.Psychological Bulletin, 84, 712-722.
Kohlberg.L.(1964).Development of moral character and moral ideology.In H.Hoffman & L.Hoffman (Eds.), Review of child development research (Vol.1).New York: Russell–Sage Fanndation.
Kurtines, W.(1986).Moral behavior as rule-governed behavior: Person and situation effect on moral decision making.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50, 784-791.
Schonfeld, a., Mattson, S., & Riley, E.(2005).Moral maturity and delinquency after prenatal alcohol exposure.Journal of Studies on Alcohol 66(4), 545-554.
Snarey, J.(1987).A question of morality.Psychological Bulletin, 97, 202-232.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