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庄子,不得不提一提其最著名的篇章《逍遥游》,现在还记得当初高中的时候学的课本中就有开篇的几段“北冥有鱼,其名为鲲.......”,这篇文章流传之广也可以从以“鹏”起名的人中得以见之一二。但是,也许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逍遥游》更重要的是其中包含的思想:获得的幸福有不同的等级。作为《庄子》的开篇,其实是为了阐述两个层次的幸福做的铺垫。
一、相对地幸福
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出了幸福有着不同的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就可以使得我们得到一种相对的幸福;绝对幸福需要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而得到的。
庄子认为的相对幸福获得的途径就是“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那么什么是自然本性呢?我理解的有两点:一个是使得我们作为“人”区别于其他生命形式的属性;另一个是使得我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来的属性。马克思哲学将这些归结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第一种本性更多的是生存性的,如衣食无忧,身体舒适等;而第二种则是特有的性格、需求、社会认可度。至于如何“自由地发展”这些自然本性,自己现在仍旧不是非常清楚,但是有一点自己认为是明确的,即“清心寡欲”,必须节制自身的欲望,该活动时活动,该休息时休息,听从自己身体自身的自然需要,而不是一天宅着不懂玩电脑,不是为了追剧凌晨也不休息,等等。
自由地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也就是我们自身潜意识和明意识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那么我们就会获得相对的幸福,这应该是我们比较好理解的。庄子同时还指出了相对的幸福因为个体的不同而不同,这是自然的,每个人的需求都是不同的,就想大鹏展翅九万里,小鸟从这棵树飞不到那棵树,但是可是只要它们都做到了它们能做的、爱做的,就有同样的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社会上每个人的相对幸福也都不同,因此应当考虑这种差异性,即治国讲究自然;而法律、道德、制度的出现则是立同禁异,虽然那些尽力立同的人动机也许是完全值得钦佩的,比如想将自己喜爱认可的推广到其他人,这也无可非议;然而很容易犯了“以己养养鸟,非以鸟养养鸟”的错误。因此庄子激烈地反对通过正规的政府机器治理天下,主张不治之治是最好的治理,原因就在于此。
庄子和老子都主张不治之治,但是老子的是“反者道之动”,即越统治越是得不到理想的结果;而庄子则强调天与人的区别,越是以人灭天,越是痛苦和不幸。
二、情和理
相对幸福的一个障碍是感情上的悲伤和痛苦,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庄子认为应当追求更高层次的知识,也就是说更加深刻地理解自然。人可以利用理解的作用削弱感情。比如天下雨了不能出门。大人能理解,不会生气,孩子却往往生气。原因在于大人理解的多些,所以生气、失望就要比孩子少些。这里其中暗含的是悲观论的成分,由于认识到自然之力自己无力改变,因此由理解变为认命。但是通过这种“以理化情”的方式,确实可以削弱人感情上受到的伤害,即便今天我们依旧经常使用这样的逻辑来安慰劝解感情上受到的伤害。
三、绝对地幸福
获得相对幸福的人,依旧是受限的,因为会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如“列子乘风而行”,已经很厉害了,但是仍旧要受到风的制约。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由于人们实践的局限性,因此认识也是有局限的,比如有时是片面的,你和我的观点都对,但是都不全面。因此庄子认为如果想真的到达绝对幸福,没有限制,就必须从更高的层次来认识这个世界,也就是从“道”的角度,而从这个角度来看世界,那么万事万物都是“通一的”,因此不应该为了生老病死而忧虑担心,也不应该为了旦夕祸福而害怕,因为无论生死祸福,都只是这个通一世界的一部分而已。到了这里,道家的“全身避害”的问题直接被庄子取消了,根本没有避害的需要了。
为了达到这一步,庄子认为应该具有“不知之知”,即在洞悉了万物区别之后再忘记这些区别,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不知”非“无知”,这是知晓了万物区别之后精神上的修为,而非不求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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