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毕业了,马上就要离开学校,离开家,离开祖国,远赴异国他乡开始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的生活。对于这所大学,我所还没有真正放下的,应该是他,和他相遇的奶茶店,在我寝室的后街。
淅淅沥沥的雨下着,我没打伞,虽然他已经不在了,但我还想去后街的奶茶店最后再看一遍,填补心中那一块空缺。
一年半没进来了,多少次都只是路过,不想进,也不敢进。
还是熟悉的小门,旁边的墙上是闰土得意的涂鸦,店里的壁纸还是我一张张贴上去的小盆栽、是我喜欢的青绿色,吧台上的桌纸也没换、简约的米白色,我们一起买的玩偶、跳棋、象棋、大富翁……老板变了,不再是他。
新来的老板在给我做冰激凌蛋仔,那个位置,以前他也在那给我做甜牛奶,一边做,一边看看坐着的我,互相笑笑,很满足。
他说:“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看你干什么、和谁说话、是不是开心……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这不是我这个年龄该有的心态……”
他比我大6岁,是一个记者,已经毕业工作3年了。那年我大二,19岁,喜欢一个人静静的。
他说:“你说我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他唱歌很好听很好听,店里没人,他就给我弹吉他,唱歌。我们都喜欢民谣,简单干净。记得他教我弹吉他,我太刻苦,手指磨出血,他第一次对我板着脸:“玩玩就好,不用太用力,手破了不痛啊!”我低头,像做错事的小孩不敢顶回去。
他一会回来了,买了一盒创口贴,是卡通画的,很可爱。我咧嘴傻笑,任由他把我的三个指头包裹得严严实实。心离暖暖的。
他说:“我不敢说(我喜欢你)啊,我想这个美玉(他说瑶瑶还是美玉好听一点)会不会被吓到,会不会胡思乱想。想到以后没人在我耳边叽叽喳喳,那太可怕了。”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安静的人,也是一个喜静的人。原来才发现在他面前,我成了一个话唠。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总觉得很短,有很多话可要说,从来不缺话题。
手机里存了他写的诗
(回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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