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电影或电视剧的片头或片尾出现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字样想到的。
早期的好莱坞电影或电视剧,为了避嫌,不惹祸上⾝,常在影视片头或片尾打上“本剧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字幕。后来,这种免责声明形式,就被世界各国乃至文学作品的权益人纷纷仿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也是一种管理艺术手段。有了这个免责声明,拍古装剧的时候不制会被⼈说是篡改历史,拍⿁⽚、仙幻剧时不会被⼈说是骗⼩屁孩和没有科学、历史根据。
如果是拍现代剧就更有⽤了,TVB曾试过因为某部剧⾥有个律师⾓⾊的名字与现实⽣活中某律师同名同姓问被⼈告诽谤,加了“本故事纯属虚构”虽然不能完全免责,但能把电视台的损失降到最低,麻烦也最少。
艺术源于⽣活,剧本创作素材也是根据⾝边或其它途径获取的⼈和事,加上作者欲表达的意境,加以刻画、描写,突出渲染、放大人或事件。扣人心弦、跌宕起伏、催人泪下、发人深省的作品,比比皆是。当然,弘扬正气、讴歌时代楷模、激励爱国热情的文学作品,我认为应该另当别论。
每个⼈都在演绎着⾃⼰的⼈⽣故事,因人和⼈之间有交流、有联系,在社会这⼀大舞台,我们会被千丝万缕的关系联系在⼀起。⾝边的或其它途径获取的故事 ,总有那么些相似之处。
有⼀句话:幸福的家庭总是很相似。⽗严⼦孝、母⼦情深、夫妻和睦、⼦⼥好学……这些都是幸福家庭的代名词,如果写成剧本,难免出现相似。
也不排除,作者就是在法律边缘刻意的阐发或鞭挞一些人或事。其实,我们的祖先就很聪明,用鬼神故事,阐发自己的观点,惩恶扬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这句话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告诉你,这就是虚构的故事,虚构的彩虹,虚构的人生轨迹, 虚幻的大饼。这句话,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社会极不负责的QD行径。严格意义,这些文学作品都应该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这也反映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像现在的流媒体、自媒体等等……
骗你没商量。我们在行路时,会处处小心怕摔跤,生活中怕掉陷阱。但,影视剧或文学作品,骗人、洗脑却很少有人反抗、挣扎或去维权。曾经琼瑶小说,毒害了不少豆蔻少年。现在 ,不少游戏在残害青少年。
也许,有人会说那是智力开发!火药、指南针、造纸术、木牛木马、二弹一星上天,他们应该没有玩过现在的游戏,智力仍然超群。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是通过游戏开发的智力?古人曰:谁若游戏人生,则将一事无成。
综上所述,人就是自然界最怪的怪物。有时森严壁垒、胆小谨慎,有时听之任之、有时放纵自由;有时义正言辞,有时为所欲为;有时衣冠楚楚,有时道貌岸然;有时是人,有时是鬼;有时是羊,有时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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