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今天听了一点薛兆丰的经济学课,有几课主要讲了产权保护的几种方式: 财产原则,责任原则和不可转让原则。我自己整理一下。
财产原则:
有人出价能让你自愿放弃某些你拥有的物品,这是产权保护的第一个原则。意思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东西都可以以明码标价。
责任原则:
对于已经造成损失的,为避免损失方漫天要价,出现了责任原则,由第三方来评定双方的责任,给出具体的补偿方案。
不可转让原则;
现实世界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交易,比如人体的器官和婴儿。但是历史上有的东西在某一阶段禁止交易,而后来证明放开禁令会让这个世界以更健康的方式运转。在这个原则上,还是存在很多的争议的。
四种典型的产权治理模式:
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下,所有的人平均分配他们的收入,因此他们注重的是平均收入。带来的问题有:
资源利用不充分,所有人都盯着平均收益不下降的那个点;成员缺乏对资源长远收益的关心只关心成员权的有限期内,资源带给他们的收益;集体的资产在发生转让的时候,交易的费用特别高。
私有制:
私有制是盯住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的,因为剩下的东西都归他,所以所有者会有最大的积极性将资源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全员所有制:
全员所有制也是盯住平均收益,但和集体所有制不同,集体所有制下,一旦平均收益开始下降,集体就会排斥雇佣其他的人,但是在全员所有制下,大家谁都无权排斥对方,所以大家都关注自己的平均收益,只要不低于他们在别处的收益,他们就会执行。因此本应该创造更大价值的资源,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了。公地悲剧就是说的这种现象。
人不仅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物,同时也是追求损失最小化,面对资源的价值在耗散的时候,会想办法制定一些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阻止资源的进一步耗散。
政府所有制;
政府的目标是多元的,无法得知多个目标之间的组合和权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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