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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思维?思维的发生是怎样的

什么是思维?思维的发生是怎样的

作者: 书书福福悦读 | 来源:发表于2023-01-16 19:49 被阅读0次

    思维是什么?是怎么产生的?

    思维是人适应世界的过程,是人与世界之间的联系,也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它产生于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并为实现这一过程(指相互作用)而服务。人是适应世界过程中的产物,也可以说人是环境的产物,是规则的产物,是思维(非主观)的产物。

    意识决定行为,还是行为决定意识?

    认识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人只要活着,就在认识的过程中,或者说人只要活着就会有活动,活动中就会产生种种行为。那么行为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认为是意识控制了行为的发生。那么意识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认为是行为触发了意识。那么意识和行为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们认为行为触发了意识,意识又控制着行为,行为转而又触发了意识,意识又再次控制了行为……不断的循环往复……因此,我们认为意识和行为是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的,并不是单向的行为触发了意识,也不是单向的意识控制着行为,而是两者之间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

    初次的行为(A1)产生了初次意识(B1),初次的意识(B1)控制第二次行为的发生(A2),发生的第二次行为(A2)又产生了第二次意识(B2),第二次的意识(B2)又控制第三次行为的发生(A3),发生的第三次行为(A3)又产生了第三次意识(B3)………因此,每一次的意识和行为都是一次崭新的意识和行为,它们不是一次次简单的重复,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之上不断的产生和发生,不断的突破和发展。

    既然知道了意识和行为的发生,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那么“意识—行为”这个过程代表着什么,或者说这种关系对我们而言算什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意识和行为单独地拿出来看待,而应该继续把它们当成一个整体看待——即“意识——行为”,否则,任何一方都将失去意义。就如同上面分析的,双方因为彼此的存在而产生了意义。因此,以整体地看待“意识——行为”,它其实就是我们的思维,或者说意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的思维。

    “意识—行为”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思维,思维是对“意识—行为”总的抽象化概括。思维是连贯性的,所以它不是单纯的意识,也不是单纯的行为,而是意识到行为的过程,其中的意识和行为不过是过程中的产物或结果(即思维),它们共同一起构成了思维。

    思维是动态的,一切都处于思维中,因此,思维的活动就是认识的活动,思维的过程就是认识的过程。

    (当然,我们也可以把意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个体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即个体与世界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靠思维完成,或者说,个体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是规则,这种规则即思维。思维是个体适应世界的规则,规则是个体适应世界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思维的具体化。换言之,个体适应世界的过程就是个体应用思维的过程,同时也是思维具体化的过程。思维=规则,思维是规则的另一种说法,规则也是思维另一种说法。

    马克思说:“人是环境的产物。”

    让我们放大眼界,从更高的层次看待“意识—行为”,这就变成了“个体—客观世界”。或者说,从高一纬度看,意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体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思维是个体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过程,是个体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

    人生是一个不断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这个过程即思维。客观世界由环境构成,环境是规则的集合,因此,从底层上讲,是规则构成了环境和客观世界。我们通常说的环境,不过是客观世界的代表。

    人生是一个不断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人生是一个不断适应环境的过程,或人生是一个不断适应规则的过程。人参与到规则中(或环境中),按照规则(或环境)的内容做出符合规则(或环境)的行为,从而得以在规则(或环境)中生存,而整个参与过程,或适应的过程就是在应用规则(或环境),同时也是规则(或环境)的具体化过程。

    那么,从整体上而言,人适应环境、适应规则的过程,就是在应用环境,应用规则过程,而这个过程又是环境、规则的具体化的过程。因此,人是这个过程中的产物,是环境的产物,也是规则的产物。

    思维是个体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是个体到客观世界的过程,是“个体—客观世界”。人是适应客观世界过程中的产物,或者说,人是适应环境的产物,是适应规则的产物。规则和环境即人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因此,思维等同于规则,等同于环境。(为了便于理解,后面全以规则代表,因为环境也是规则构成)。

    那么我们能说人是思维的产物吗?

    可以这样说,也不能这样说.客观世界中存在着种种规则,人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就是适应规则的过程,而适应规则的过程就习得规则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构成了个体头脑中的思维.换言之,规则构成了思维,把思维当成规则看待,人就是思维的产物,但思维并不等同规则——比方说,想象力---此时就不能说人是思维的产物。

    因为思维是产生于人与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并为实现这一过程服务。这一过程就是相互作用的过程。所谓的相互作用,即指思维是人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人应用了思维,也形成了新思维。

    如果客观世界是熟悉的环境,规则,那就是应用了思维而已;如果客观世界是不熟悉的,是陌生的,是变化了的,那么人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就是应用原有的思维获得了新的思维,或者说个体形成了新的思维,利用原有思维习得新的思维。

    因此,思维跟随着客观世界,是不断的应用,不断的形成,不断的发展,不断的完善的过程

    我们不能说人是思维的产物,因为这忽略了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想当然地认为思维是头脑中凭空产生的,根据现有思维去适应客观世界,或者改造世界,这是单向的思维,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是唯心论的,是主观决定客观的。

    我们也能说人是思维的产物,因为思维本身产生于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而思维本身也是过程,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我们顺应了过程(指应用思维),又在过程中形成了新的过程。

    或者说,我们应用原有的思维习得了新的思维,又将新的思维融入原有的思维体系中,以实现适应客观世界,那么人确实是思维的产物——个体应用已有的思维,根据新的思维来塑造自己,以达到适应客观世界。思维并不是凭空产生,而是相互作用中产生,因此,人也可以说是思维的产物。

    为什么我们察觉不到思维或规则的存在?

    我们应用思维(规则),因为我们身处思维(规则)中,我们作为思维(规则)的对象参与到思维(规则)之中——这个过程即思维(规则)的具体化,而思维(规则)又是极其抽象化的存在,看不见,摸不着,因此我们很难察觉到它的存在,也无法发现自己是思维(规则)的产物,自己此时此刻正在应用思维(规则)中。

    总而言之,思维产生于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并为实现这一相互作用的过程服务。也可以说,认识过程,思维过程就是认识着的主体、思维着的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思维的对象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它是对不断变化的重要生活条件的反映,是高度动态的、活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形成,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知识的存在,正是这个过程中的产物和结果,或者说它是作为过程的思维的产物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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