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形声字。甲骨文从(口吹排箫),禾声。金文大体相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和”。
《说文·口部》:“和,相应也。从口,禾声。”(和,相应和。从口,禾声。)
“禾”的本义是一种笙类乐器,读作he(第二声)。引申为和谐、协调。如《礼记·乐记》:“其声和以柔。”
有了音乐,便渴望歌唱,而一个人唱歌很无趣,需要有人来应和,所以“和”也表示应和,读作he(第四声)。
此外,“和”还可以表示和解、息争而归于和平。在古代,“和平”作为一个词,多是和顺的意思,如《礼记·乐记》:“血气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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