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反家暴日”前,杭州市妇联于16日举行了一场《律师谈家暴》圆桌会,并披露了两个惊人案例。
一位大学女教授十多年来承受同是大学教授老公的家暴,当妇联工作人员建议她报警时,她却觉得所处环境决定她不可能因为这种事情报警,只希望妇联工作人员对她老公进行教育。
案例二是一名年薪200w的女高管,被练散打的老公家暴十年,碍于面子和孩子将来也选择不报警。虽然熬到了离婚,心理创伤需要多久才能治愈?
我先总结一下两个案例的相同点:为了面子选择隐忍(后者加上了孩子)。一叶可以知秋,从这两个理由我们有把握推断还有许多人正在隐忍相同的痛苦。
因为,面子和孩子的确是中国母亲的命门,而舆论最是杀人不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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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表嫂,当姑娘时聪明好学,有所谓铁饭碗的工作。可是遇人不淑嫁给了一个二愣子,简直成了“不能和陌生人说话”的现实版与升级版。
同学同事只要是男性都不能说话,更别提露出诸如笑这类表情。但凡看见就是一顿毒打,当着人明目张胆地打,理论是打怕了就知道内外好歹了。
嫂子向亲戚朋友哭诉,讽刺的是大家劝解口径异常统一:“孩子大了就好了,谁家夫妻没有磕碰。”这些奉劝她忍耐的人里,包括她的母亲和姐姐。
这一忍,就是半辈子。表嫂这一生回忆起来只有六个字:打怕了,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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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可怕的习惯,多么可悲的定位。最终收获了什么?别人提起她要么一脸戏谑:“她呀,在家啥主意都拿不了。”要么一脸感慨:“她这辈子图什么!”
丈夫满是轻视和炫耀:“在我面前她啥都不敢说。”子女则是觑着父亲脸色偷偷同情母亲,小心翼翼维持家庭表面和谐。
或许在他们内心深处认同了家庭完整比母亲安好更重要,怎么能怪孩子凉薄?这本就是她用年华血泪挣出来的成绩啊。
而且这样的结论日复一日一笔笔刻在孩子心里,想必比书本上的黑字更有代入感和说服力。难怪,“人情”有时候会大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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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胳膊折在袖子里。在反家暴提升到法律高度之前,被人们习惯性认定为家丑。更有甚者,很多人潜意识中不以为耻。
固然有“打老婆的汉子怂种”的说法,但也听过脾气不错的大叔大爷吹牛:“婆娘不听话捶一顿就好了。”甚至干净利落的大婶大娘开玩笑:“我没错他打啥?”言下之意若错了丈夫打一顿没什么大不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观念和偏见比法律更久远,对人性的约束力更直击内心。
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以议论他人家事为乐,相应的就有一些人怕别人议论,从而不敢把自己放到应放的位置。
何况善良、宽容、忍耐向来被默认、美化、强加给中国女性,成为她们独自舔舐伤口的遮羞布和美容膏。
忍,什么都不看也得看孩子,孩子大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离婚伤人伤己,总归不好。忍是她们一辈子的秘诀,孩子是她们忍耐的药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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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是不对的啊,一个人不是给另一个人任意欺凌的啊!
这是不应该的啊,没有谁走进婚姻是为了受虐吃苦的啊!
这是必须禁止的啊,人生而平等生而有尊严,人若自侮而人后侮之!
即便所有人都奉劝你忍耐,依然不代表你的忍耐就顺理成章。他们不是你,你的喜怒哀乐只是他们的谈资,他们乐得远距离观望。
可你不能这么放弃自己,你选择放手溺水,打捞又从何入手?
由此我想起曾经教训班里几个学生不能联合起来欺负幼小,同时语重心长教育那个幼小孩童:“你是来上学的,不是让他们欺负的。倘若老师不在场,你也要奋起反抗或者伺机逃脱。”
是的,我们就该这么教育孩子:不惹事但绝不能怕事。这是每个人都该划给自我的底线,什么时候都不能低过这条底线。
情不同而景同,道理是一样的:你低过了底线便成了地上的尘土,谁肯俯下身捡起你?只有你自己。
低过底线便是尘土,谁还会捡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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