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你,记得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
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
人这一身,最容易被骗的是耳朵,都说眼见为实,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真实。有人说,最应该相信的应该是一个人的感动,能够让你感动的,一定非常真实;能够让你感动落泪,你一定感同身受;能让你感动到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一定是那个最在乎你的人,也是那个你最在乎的人。

《说》
他说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喜欢我是你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
他说:给你的任何你都收着,结婚了做彩礼,分开了做嫁妆!
她说:我不在你身边的每一天,你只能想我,对其他女人都要冷漠!
他说:......
她说:......
等我!
所有不被辜负的东西都由他说,也许她不懂也许她有点懂,似懂非懂的瞬间,他说我今年30了!

《读》
最近一直在读乐嘉的《色眼再识人》,红色偏黄色性格的我还是会显得有些亢奋,但总又觉得写的没有《本色》那么有趣,就像我不能理解绿色的性格是怎样存在的个体一样,却又喜欢绿色的那种别具一格的独特!如果愿意我想成为蓝色,那种花开折花,枝开折枝的性格!但毕竟成人的世界没有我想,只有我做!所以我始终还是成不了我想成为的那种人!
最近读的书慢慢变少了不知是否和时间的流逝,还是和岁月的沉淀有关读着读着就想睡觉,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困了,也许是心在远方,近在咫尺的东西都显的那么的不再重要了!三毛也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也会变的不孤独,但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所以读书还是用心的好!但很多时候都很矛盾,因为他说很多事你用心就输了,因为很多人不吃内脏!其实长大后会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孤单,这份孤单并不是因为自己不合群,更不是因为自己太孤僻,而是渐渐发觉,身边的人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能让自己感动到心里的人越来越少了。寻求一份生命中的感动,越来越成为一种奢侈…所以才会选择去读书,写诗!但是后来却发现很多事情不能定下心来去做,不知道是因为年龄还是因为遥远的她!就如同张学友唱的那样吧。。。。。。

《懂》
最近一直都被金钱所束缚着,慢慢的也明白了成年人世界的痛苦!也许都是一样的,交心的变少了,交杯的变多了,一起喝清晨粥的变少了,喝深夜酒的变多了,反正生活就这样吧!那天半夜醒来,就再也没睡着 梦中风慢慢的吹送了落霞,遥远的她仿佛在借风声和我说话,无奈我听不清她讲的话,就好比她也不知我心里的疤一样,很模糊很模糊!但是梦醒了我还是想在青山绿水之间,牵着她的手,走过一座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摸着手机编辑好了信息,又一个字一个字的删掉,可能是怕打扰一直开静音的她睡觉吧!也可能是怕说的太多会显得娇情吧!反正那晚风很大,树枝一直发出“想你,想你”的声音!
我羡慕那些和你在同一个城市的人,可以和你擦肩而过,乘坐同一辆地铁,走同一条路,看同一处风景,他们甚至还可以在汹涌的人潮中不小心踩了你一脚说对不起,再听你温柔的说声没关系。他们如此幸运,而我只能从心里对你说:我想你
早间的阳光,晚间的月光,每一次的出现都告诉我又熬过了一天,网易推荐的这首张学友的《遥远的她》那时可能还没有我,更没有你,也不会有我们!
我看不见南方艳阳里的大雪纷飞,我只能感受北方寒夜里的四季如春。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都不及我第一次遇见你,你拉着的大提琴,讲述着时光残喘到无可奈何,天黑之前我再也来不及忘记你的眼睛,我想着,那将是我穷极一生做不完的一场梦,就这样我们开启了希望你好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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