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战爆发前一年,伊里县进行了一个调查,发现媒体对民众在总统选举这样的行为决策中起到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相反,生活中的邻居,朋友,同事反而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力。这就是意见领袖在群众决策中不可磨灭的作用。
上世纪60年代,一篇文章研究了创新是如何扩散的,发现新产品只要能卖给第二波13.5%左右的人,会引发后续69%的人的购买(第一波2.5%是先锋者,也就是潮流前线人,是某产品的疯狂粉丝)。也就是说,只要试图劝服意见领袖也就是13.5%的购买产品就可以带来最好的营销效果。
举几个现实中的例子。明星由于其影响力,也是人群中的意见领袖,因此,他们的代言费高得离谱就是因为他们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再如李佳琦,戚薇等人的直播卖货,也是因为他们在几年的直播中逐渐积攒人气,也逐渐积攒人气,成为了人群中的意见领袖。当抖音上的博主开始营销某样商品的时候,你也会发现大家都购买了这样的商品。这就是意见领袖的力量。
只要抓住这13.5%的人,你的产品、服务、内容就遇到一个引爆点,向更多的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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