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地处理,结果如何能让百姓心服?如何能让百姓心安?
近日,“郑州120延误救治女大学生”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 酵。说实话,看到处理结果时,内心是有很多问号的。
昨天(6日)更新消息称开除了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接线员、撤职了调度班长,对科长政务记过处分,副主任政务警告处分,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原学岭给予其诫勉谈话。
今天(7日)蕞新消息称,家属表示对于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一名正值青春的女大学生,一条鲜活的生命香消玉殒之后,这样的处理结果是不是有点太过于轻描淡写了呀?
开除、撤职之后,就没有追责了吗?所谓的业务不熟练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这接线员是如何通过考核上岗的?那些条例背过了么?百姓的生命还敢不敢交付给这样的机构和人手里?
关于处理善后有太多问号了,细思ji 恐。
另外一方面,这女孩子年纪轻轻怎么会突然就急性脑出血了呢?病因是什么?是意外造成还是生活习惯造成?是生理原因还是心理原因?都知道学生的压力也很大,是不是也应该关注一下年轻人的健康问题?
在普通人的印象中,脑出血都是老年人才有的病,是不是也应该排查一下学生群体的健康状况?不能只是感慨:“花一样的年纪竟然会有这样的病!”
虽然自古就有很多令人惋惜的记载,比如今天抄书就抄到《论语》里这样一句话:
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伯牛:姓冉,名耕,字伯牛,鲁国人。孔子的学生,小孔子7岁。孔子认为他的“德行”较好。
冉伯牛得了病,孔子去探望他,从窗户握着他的手说:“怕是要死了,这是命啊!这样的人竟会有这样的病!这样的人竟会有这样的病!”
好人患病离世,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惋惜,感叹命运不公。可若是因人生祸,就更使人增添气愤。若不能给出一个合理交待,天理何在?公理何在?民心何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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