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没有写简书了,一直在学习《民法典》来着,本来是想边学习边分享来着,但是才发了三四天就被风封禁了,还是很郁闷的,所以为了能更好的提升自己,以及把普法这个有意义的事情坚持做下去,我决定换个方式和大家见面了。
————那就是多说一些废话给你们听,但愿废话太多,不要污了大家的眼睛,尽量海涵!
2022年3月 云南省嵩明县一女子,31岁,欠高额网贷,无法忍受催收压力。精神崩溃,物业、民警劝说未果,跳楼自杀。我们不讨论谁对谁错的问题,31岁,这是一个尴尬而又困难的年龄,上有老,下有小,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体力上的劳累,撑撑都能挺过去,精神上的压力,能撑过去的,就值得细量了。每天几十上百的电话打进来,有些电话甚至不乏侮辱和恐吓,本来就被生活的柴米油盐生活琐碎折磨得几近崩溃,问题是这样的电话不止是打给当事人的,还有亲戚和朋友,也就是他们所说的爆通讯录,各种异样的眼光,莫名其妙的责备接踵而来,又找不到一个倾诉的对象,所以这样的悲剧发生了。
第六十八条写得很清楚,不得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进行催收~~~~~~
如果和这个女子一样的人早一点知道这些,那他们大好的年华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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