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没有是非高下的区别,只有善和恶的区别,另外还有我喜欢的和我不喜欢的区别。只要我不做恶的事情,伤害别人的事情,所有我喜欢的,都可以去做。”
我查了一下时间,这是2017年9月的时候,丫丫对我说的话。丫丫是我的一个学生。我通过一番谈话以及老师与学生之间多少有点不平等的关系,阻止了她的一个选择。她哭了。
时间已经过去几年,丫丫大约已经忘记了。不知道那个选择是否还在重要。但是丫丫的话,她的选择,放弃时的眼泪。我却一直没有忘记,时不时就会想起。像鲁迅笔下,弄坏了孩子风筝的那个人。孩子长大已经忘记,忘记了风筝,忘记了伤害。但弄坏别人风筝的人,却始终不能忘怀。
我担心,我没有尊重。
我一直在想。当我们的孩子向我们要求对他们的选择尊重时,我们该怎么去做,才是对他们 ,爱而公正的。
丫丫,我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天性和选择是绝对要被尊重的。但是天性和选择有它的底线和方向。你所说的只要我喜欢的,不伤害他人的,仅仅这一条作为底线还不够。
丫丫说,比如我有一个朋友,她的朋友圈里有很多做极限运动的人,他们中有的突然有一天就消失了。但是他们喜欢并选择这样的生活。你能够让一个登山者,呆在家里吗?
我们不能够让一个登山的人,呆在家里面。这是对他生命价值的剥夺。但去做极限运动的人,有一天突然就消失的那样的人,他从来喜欢的就不是死亡。他喜欢的是挑战,充分准备物资,技能不断成熟的情况下,对挑战的应战。作为一个专业的极限运动运动员或者说极限运动的爱好者,他喜欢的是自我潜能的实现,尽管要以冒险为代价,而不是喜欢冒险,以自我为代价。
真正值得我们效仿的,做这些极限运动的人,是付出辛勤努力,做了充分准备和练习的人。他练习的越多,准备的越多,他的冒险就越具有价值,如果他丝毫不付出努力,只愿付出冒险和生命,是不值得我们效仿的。要努力很多很多,走很远很远的路,走到那一个点上,才可以选择。循序渐进的积累,能力的基本胜任是我们选择冒险的资格。因为一个人的生命,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命,一个人的幸福,关涉到很多人的幸福。冒险,不是可以冲动去选择的。
还有,我今日才想明白,选择应该有三个底线,第一,不伤害他人,第二,不危害自己(如果极限运动的运动员知道那一天会发生死亡,他不会选择一定要做那件事。),第三,不过分影响自己多种可能潜能在未来的实现。选择有底线,也有最高理想。选择不是一个又一个孤零零地静止在一个地方的。我想它应该像一辆又一辆的车,载我们去,最高理想------尽量实现个人的潜能和人生的幸福。
我有一个很喜欢的学生。她善良而懵懂,因为阅读了一系列恐怖,悲观,消极的书,最后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记得我们一次聊天,她还说要做我的小狐狸。因此,她对我也很特别。现在回想起来,她的阅读的选择,是不对的。表面上看阅读是个人的事情,并不存在善恶之分,只要喜欢就可以选择。但事实上那样的选择是伤害自己,伤害父母,在未来影响自己潜能的实现和个人幸福的。只可惜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她的选择,也对青少年的选择这个问题没有彻底想明白。
回想起来,丫丫,我可否小心地说,我当初没有弄坏,你的风筝。还记得那时我建议一条更审慎的路,尝试用一部分的时间做你想做的事情,考验一下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同时做一个初步的积累,而不是一下放弃现有的一切去做。还有,那个时候,如果你很决绝地去做你想做的事情,未尝不会让父母担心。和你所定义的选择的底线也是不吻合的。你,以为呢?
你们呢,青年朋友们,对于你们的选择,关于选择的底线,你们,又做何思考呢?
附记:
台湾教育家洪兰说,教育小孩子花零花钱的时候,不可以说你的钱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而是始终要秉持,不该买的就不买。不可以因为钱是孩子自己的,就随意。
亲爱的孩子们,自由选择,自由行动是你们自己的。那我们可不可以说,虽然自由是你们的,但是不该做的,还是不可以。我们可不可以,希望你们,在自由之前,加一个“该,还是不该”的判断,并让这个判断的权重,超过“喜欢,还是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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