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学分是成功地完成某项科目所获得的分值单位。志愿服务是一种利用自己的资源和善心为他人提供的不追求回报的援助行为。是否应该的标准是折抵学分是否是合理的方式来鼓励大学生志愿服务。我方认为,折抵学分不是一种合理的鼓励志愿服务的方式。论点有三,理由如下
第一,让学生做志愿服务得到学分的行为违背了志愿精神。新中国的志愿服务早在雷锋时代就已经存在,志愿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雷锋精神,也就是说,志愿服务是无私奉献的,不以追求回报为目的,的。而折抵学分将志愿服务功利化,我们通过折抵学分的方式来鼓励参加志愿服务,不但会消减本来就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同学的热情,而且违背了我们培养大学生无私奉献精神的初衷,不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价值观,不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也没有达到志愿服务的目的。
第二,从鼓励的方式来看,折抵学分的方式是一种存在弊端的方式。这种方式由于没有客观合理的评定标准,志愿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不同的服务难度和强度不同,我们无法用学分去简单衡量志愿服务的效果,很多学校只是交一份简简单单的报告就算完成任务,就能拿到学分,这种方式缺乏执行性。志愿服务本来不分高低贵贱,而制定的方式则是选择性的折抵学分,这难道不是对某些志愿服务有倾向性吗?这样就极有可能造成有无学分明显的差距,从而证明了没有做到单纯培养大学生的无私奉献的精神。并且,选择性的折抵学分将给那些做没有学分志愿服务的同学增加压力。造成了学生为学分竞争的局势,只是把志愿服务当成获取学分的一种方式,把服务社会看成一种任务,这就导致了敬老院中节假日满满的志愿者与平时冷冷清清的局面。这也有违志愿服务的根本之道。
第三,从可替代性的角度来看。我们承认,学分制度有一定的好处,但奖励学分并不是必须的,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即使我们需要去正反馈那些用自己的时间,精力来援助他人的学生,如果有了学分,就有更多的人去参与志愿服务,那么我们换一种方式去奖励这些人,也会获得同样的效果。
志愿服务的宗旨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培养大学生的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另一方面是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从内心想要加入志愿服务这个行列的人增多,才能真正推动整个行业的改进与发展,才能使更多的人得到帮助。这种使原本的志愿服务变味的方式是合理的。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不应该以折抵学分的方式来鼓励大学生志愿服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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