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完毛发的团团,安静的趴在我身边,眼睛一睁一闭的困的不行了。
看着它安静的样子,咋也和刚才那个奔跑的“小白马”,联系起来。
我在厨房刷碗,它会跳上灶台,帮我舔干净炉盘上的菜汤。
我在客厅擦地,它会在你的拖把前晃来晃去,你进一步,它退几步,让后突然间从边上窜过,一会儿又忽然跑到你脚边!
我现在在泡脚,它就挨着我,用舌头把每个脚趾缝都舔干净,然后又梳理身上的每一簇皮毛。
玩电脑的老公,看着我和团团,满脸的羡慕,我在家的时候,团团就成了我的跟班。
我不在家的时候,团团只有需要我老公的时候才会去找他。
找他,无非就是,要吃的,要喝流水,要陪着玩。
团团每次的“喵喵叫”,在我老公那特别管事儿:“你想干啥呀?走”。
接着,团团在前面走,我老公跟着,通常来说,走到客厅门口,是玩球;走到厨房门口,是喝奶;走到阳台,是要吃的;往卫生间走,是要喝“流水”。
不过,也有我老公犯懒,不想动的时候,团团发现纯粹“喵喵”叫失灵后,就会站起来,一只前爪扶着我老公大腿,一只前爪,去拉我老公的手。
但凡这样,我老公就举手投降,只能跟着走了。
这个家,这俩,也不知谁是“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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