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老师在《底层逻辑》中说到: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法学家的对错观,经济学家的对错观,商人的对错观。我们常说,一个人要有是非观,却很少讨论“是与非”的标准。一种对错观都说不清,还要有三种,这该怎么理解呢?
刘润老师举了一个例子,坏人A诱骗好人B进入C的没有锁门的工地,B失足摔死了。
谁的错呢?
法学家的观点:A的错。理由:整个事件由A发起,蓄意诱骗,证据确凿,无需讨论。可能很多同学都是赞成这个观点的。
经济学家的观点:C的错。理由:全社会为避免B被A诱骗进入C的工地要付出的成本,比C把工地的门锁上高得多。虽然C觉得冤枉,但以后所有工地的所有者都锁好门,这样的事就会大量减少。
商人的观点:B的错。理由:无论A的错还是C的错,B都死了。不能起死回生,B的损失最大。在生命的最后时刻,B也许会忍不住责怪自己,都是我的错,不该被骗到此处。
作为普通人,我们应该选择商人的立场,因为“都是我的错”,所以会提前规避风险,让自己的损失最小。
多年前,李嘉诚在儿子被绑架后,就发自内心认为是自己的错,没有防备以至于被绑匪钻空子。绑匪当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事后的惩罚对于被害人来说已经于事无补了。
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也是讲的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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