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读《简·爱》,是学校的必读书目了,她有时向我吐槽里面的一些价值观,比如圣约翰竟然选择去传教,还有不太能理解简·爱的选择等。这引起我的好奇,开始重读这本书。
我第一次读它还是高一,那时一所偏远县城的二流高中,没有图书馆,自己也没有多少钱买书,是大家传阅的不知是借的哪位同学的书,那时读书,不是想读什么或谁推荐,而是能遇见什么便看什么,把什么都当做宝贝,还记得上英语课看《老年文学》被老师没收。如今想来,我完全不记得还有圣约翰,但还记得对简爱的见解有些佩服也有些不理解,那时的自己,似乎对《围城》、《平凡的世界》、《茶花女》、《飘》的印象好感远胜于本书。
读来仍是引人入胜,直感慨当初不知怎样囫囵吞枣读的,现在看简爱是这样的生动鲜活,而景色的描写那样的细致、生动,画面感十足,又像是山水风土皆有情的样子。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罗切斯特假装吉普赛巫婆之前的部分,那部分显得给更真实落;而后半部分,总有些觉得不真实。简爱的爱情是真挚的,令人羡慕的,在最后罗切斯特的表达里也感人落泪。不知道是不是套路的爱情故事看的太多,这种过于跌宕起伏和巧合里有种和前面真实、机敏和甚至有些顽皮的讽刺有些不搭。
我对西方的宗教知之甚少,重读时更感觉到基督教是这样浓重的背景,教会学校、包括后半部分圣约翰的部分,感受到时代的烙印和教会的感化和力量以及束缚也许还有虚伪?对简爱的选择增加了理解,也更反衬出她性格里强大的不屈的力量。这是读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部分。这个小时便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对她疼爱有加的舅舅又早早过世了,而舅母的世俗、自私和嫉妒(因为觉得舅舅对简爱母女的情谊超过自己),表兄的欺辱,以及在寄宿学校的遭遇,似乎有强大的力量,像干旱地区疾风中深深扎根的一棵树,顽强地枝繁叶盛。抗争和温顺、慈爱矛盾地糅杂在一起,正如书中所说“在我这一生中,当我跟和自己截然专断好强的性格打交道时,我从来不知道在绝对服从和坚决反抗之间,还有什么折中的办法,我总是忠实的奉行一种办法,直到一旦爆发有时像火山爆发般猛烈,转向奉行另一种办法。”这和她过去的际遇不无关系。她是那么地能忍,那么富有韧性,也是那么强有力地叛逆。
她的自尊是那么地强劲有力,有时那样的柔弱,风吹草动就会触动它。就像她和罗切斯特的爱情也是,尤其是后期,总是洋溢着一种父女般的柔情,连罗切斯特也猜测她的想法说”我想,我现在对你只该抱着父亲般的感情了,你是这样想吗?“似乎寻找早年失去的父母之爱,而当罗切斯特残疾、失去部分产业、简爱也有了财产后,她似乎才能爱的更自由些。这就是我少年时无法理解的,难道必定要对方受摧残后,自己又财产后才能爱对方,证明自己的清白尊严或别的什么吗?
现在看来,确实时代和文化背景,更核心的,是性格使然了。之前的简爱,似乎别人的富裕,哪怕是深爱之人的富裕也在提醒和波动她的自尊。某种意义上罗切斯特的灾难成就了简爱内心爱的平等。我想,她可能在付出时才是更自在的。这就像是,她从小就习惯了稀少,而舅妈给一口饭,就会多一份虐待和轻视。然而,不管是什么样的爱,他们的爱,对他们彼此而言,都是一剂过往创伤的良药。正如书中所言”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的!就连最明亮的星球上也会有黑点。“生活也是不完美的,苦痛是生命永恒的话题,正如它的甘之若饴,想简爱所说一样”可是既然你躲不了,那就只好忍着点了。命中注定的要你忍受的事,你尽说受不了,那就是软弱和愚蠢的。“即使生活疾风暴雨,也一样活出生意盎然来。
感觉很难写出读后感,因为好的作品,就像美味的水果一样,那样的丰富,那样难以与语言描摹那美味究竟包含了什么。作品对人的影响和感化也一定是潜移默化的,高一时读书的印象已经完全模糊,但想起之后不久我和另一位同学逃课去附近的教堂一番参观,不知是否受了这本书的影响。现在读这本书,体验和触动的部分更多了,比如,当女主要离开慈善学校时,那种对自由和未知的向往和追求,求学、爱情、婚姻的波折,虽然是那个时代的故事,却也非常鲜活,带给当下自己的生活许多反思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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