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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和林徽因的爱情故事:

徐志摩和林徽因的爱情故事:

作者: 罗祈 | 来源:发表于2020-11-07 16:49 被阅读0次

    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并有谈论婚嫁之意。于是,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

    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因此他为林徽因写了诸多像《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也就构成了他这期诗歌的重要内容。

    徐志摩对在英国康桥这段生活分外留恋,他因为与林徽因的恋爱不无感慨,异常兴奋,大量作诗,他这时诗情汹涌暴发的情景,在他的题为《草上的露珠儿》一首长诗中有所反映。

    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他的最早的一首诗。英国康桥的生活固然使他迷醉,后来林徽因经过理智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

    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体现了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直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之后,他们一起组织新月社活动,一起演戏,并常有书信来往。1924年泰戈尔访华期间,徐志摩和林徽因共同担任翻译,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当徐志摩与林徽因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四年之后。

    这期间,林徽因已嫁给梁思成。1931年11月19日准备参加林徽因演讲会的徐志摩遭遇坠机事故遇难。

    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徐志摩曾说:吾会寻觅吾生命灵魂唯一之所系,得之,我之幸也;不得我之命

    意思就是,我将会寻找生命中最珍贵的可以用灵魂相知的东西--伴侣,事业,信仰,追求等.追求到了,那是我的荣幸;追求不到,那也是我的命运.失去和得到是成正比的,不用为一时的成功感到骄傲,更不用为一时的失意感到悲伤.总之,是叫我们乐观而理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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