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作者: 杨倔头 | 来源:发表于2017-08-01 14:57 被阅读0次

5.12

08年汶川地震的那天下午,我正在高三教室里的最后一排坐着,即将要上课,是“大锅”的英语课,天气的燥热与临考前的紧张让我整个人都躁乱不已,我从第一排跑到最后一排,与“老张”坐在一起,我忽然感觉到有点晃,就跟还在午休的他说,你在晃什么,只见睡觉中的老张一下子站起来说了句你看电棒在晃,然后他就不见了。他从最后一排抢先第一个跑出了教室。等我反应过来是地震的时候,走廊里已经全是人,整栋楼都晃的厉害,只听见有人在吵在叫在往外冲,我听到有个同学在大声喊叫,让一让,我还不想死。我还听到栗乙丹在前边大声叫我的名字,那是她跑出教室前说的唯一一句话,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如果有人能在我们以为的生死面前还想到你,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当然,我和乙丹的感情并不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也并不是从这个时候继续的,那时候的我们已经认识了四年有余,她是我此生最好的朋友,至此都不会改变。

我今天主要不是想说她的。我和她之间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你很少能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一个人,是全方位的喜欢,连她的缺点都会觉得可爱。

我想说的是,我和老张,妞妞,杨昕蕾之间的事。

我和老张之间的记忆是从高二开始的,但确切地说我应该在初中就认识了他,应该是初三的时候,他那时候正在追一名女生,是我的朋友,他屡屡碰壁。经常会让我帮忙传递一些信息。其实对于高中的记忆我也是所剩无几,这些年总是在有意无意地淡化以前的记忆,因为对于一个人来说,记性太好未必是一件好事,我尤其希望现在的我最好能像鱼一样,记忆只有七秒。我已经记不得一起玩耍过的点点滴滴,但我依然记得那是青葱岁月,我傻的可爱,就像现在一样,从来不为自己的事操心。而他的存在,就像是他的肤色黑得彻底一样坚如磐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虽然和我同龄,但却如父如兄,总是觉得他的心智比我至少成熟三十岁,我当然不是在嫌弃他太老,哈哈,天知道我多么喜欢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及时在我身边。当然我说的是友谊,如果有人胡乱揣测,那么我会觉得他的偏见与狭隘。我们之间纯粹的就像是还未长大的孩子一样,即使现在讲起来荤段子,还依然是那样的直爽和坦荡。

高中的日子也没有什么特别,我经常跟他们混迹在一起,逃课,爬山,打夜市。吃饭,午休,传纸条。老张的存在就像是为我们打下了一片江山一样,那样的稳固和有担当。毫不怀疑地说他对我的影响是深远的甚至是一生的。是远超于来自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综合。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忠诚,责任与果敢。我有一直在学习。当然,也许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弊端。我一直在跟人保持着一种我认为的正常人所应有的坦荡,但我却总是会忘记我是一名女性。我会大声说话,会大笑,会不拘一格。我不止一次地听到有人跟我说,你要矜持一点,温柔一点,像个女人一点,不然所有人都想跟你做哥们儿,做朋友,却没有人真正喜欢你。当然这都是一些关心我的人,他们总担心我会迷失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会嫁不出去,他们总是在替我操心,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会有男人、女人,想必总是有它的道理,我很羡慕那些将女人做到极致的人,女人本就应该有一点女人的属性,虽然到现在我都没有学会。

还是说到老张,汶川地震那一刻他的表现,让我们几个人笑到如今。每次说起来他都耿耿于怀,总是忿然不平地说,女人真是太可怕了,马上要十年的事,居然还记得清清楚楚。他们包括我在内总是会茶余饭后笑谈,没想到那么有担当地老张在那一刻会丢下我不管扭头就跑,哈哈每次他都是用幽怨地眼神看着我们,感觉这件事成了他这辈子地耻辱。其实,他不知道,我们为有他这样机灵地朋友感到骄傲。生死面前(至少当时是这样以为的)不跑还想干嘛。若我们当时也如汶川一样,那只怕现在他也只能在上班的时侯偶然想起来我而缅怀了。说到这里,我想起来阿甘的一句话,如果遇到困难,你就跑,远远地跑开。也许不太应景,但就是想起来了。

我记得有一次他去我们乡里了,他当时的女朋友家,现在已经是他老婆了,那时候我们家正在种西瓜,知道他去了,我从我们家骑了个自行车,后座上带了六个西瓜去找他,一个小时的车程,可谓翻山越岭。大夏天的太阳感觉就在我脸上长着,但当时并不以为然。现在想想,甭说让我带六个西瓜,就是让我在平地上骑自行车,我都要适应很长时间。越长大越矫情也许是真的。

后来他结婚,我们去了他家,也是翻山越岭。我当时拿起鞭炮直接手捏着就放了,我觉得我哥们儿结婚就应该我来放炮,哈哈现在想想都后怕。我当时真是个混小子。我应该在心里替我爸打我一顿。岁月如梭,我长大了,学会了珍惜生命,远离鞭炮。

他生孩子,我们应该是隔了一年才去了,孩子见我们都会叫姑姑了。后来,上大学,鲜有联系,偶尔打电话,听说他爷爷身体不好,他妈妈住院了。我都是听说的,他不经常和我们联系,也听说他过得不好。但他从来都没跟我说过,他以为我还是那个傻到蠢的人,事实上我也确实如此。对于生活的承重能力,他绝对是遥遥领先于我的。在我还一无所知的时候,他已经谈起了恋爱。我刚刚毕业,他就结婚了。我还在为我的生活焦虑,他已经为人父母。我还花着爸妈的钱,而他已经要挑起家庭的重担。到现在,他马上要生二胎,而我还想极力做个孩子。

我偶尔会打他电话,但印象里他经常换电话号码,不是停机就是打错。我就没有再联系过他,只有一次,他打通了我的电话,问我在干嘛,我当时很生他的气,就说我在忙,真的不忙,但真的在忙。他也生气了,就挂了我的电话。至此很久没有再联系过。

直到去年,我从单位离职专心考试,有一天我正在学校自习室学习,接到了他的电话,多年没见,但我还是一下就听出来了他的声音,我骂他死鬼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联系过,他笑笑说这不是联系了吗。不知道他从哪里听说我要考试,就给我打了个电话,先是嘲笑了我一番说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没有考过,然后就是表示放心考试,没钱跟我说就行了。我瞬间就知道,多少年过去了,他还是我印象中的老张,那个胸有磐石,稳如泰山的老张。总是在你困难的时候会及时出现在你身边的老张。

妞妞

我和妞妞认识应该是高三还是高二,我已经不记得了,我说过对于很多事我已经淡忘了,大概是高二。我对他最初的印象,除了他坐在我身后外还有就是有一天喝多了的老张搂着他告诉我,讴歌是我这一辈子的朋友。那时候我跟老张已经是很铁的朋友了,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我们渐渐熟悉起来。如果说老张的存在就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那么妞妞则像一个女人。这也是我们叫他“妞妞”的缘故。他个子修长,长得还帅。经常穿一双拖鞋。会作诗字写得也不错,可以说他完全符合当时所说的“偶像”的标准,他一样很照顾我,但他和老张不同的是,老张总是能在心理上给我足够的支持,而他却总是给我们带早餐,带零食,翻墙出去买像脚臭味一样的雪菜包子给我们吃,他脆弱的像个女人但你却不得不说,他也如女人一样心思细腻。跟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你产生想保护他的欲望。哈哈。

妞妞自从毕业后,我更是很少跟他联系,他性格内向又特别善良,他跟我打过几次电话,说起了他家中的事,他的事。我在北站上班的时候,他去找过我。后来我到东站,他也去找过我。我们一起吃过几次饭,他去过我住的地方帮我换过窗帘。我有一次还借了他500块钱。但我总觉得他和老张不一样,我跟他应该男女有别。哈哈哈。

妞妞最特别最有魅力的地方,是他和老张的关系。与他和杨昕蕾的关系。但我觉得出于对当事人现在生活的尊重,这里就避免了吧!但同时也会让整个故事失去光彩。我只知道,我们都失去了与他的联系,而其实这件事情,应该由我来做,我应该联系他更多。

总之,他是个很让人心疼的孩子。

他在高三还是高二送我的一副手套,到现在都还在我的抽屉里放着。我是说我现在住的地方的抽屉里,依然崭新如初。我已经好多年没有戴过一次,可是很奇怪的是,每次搬家我都带着它。当然,也不是说它有多特别,多少还是跟我这个人的性格有关。我是个很怀旧的人,或者说很懒的一个人,我习惯的东西就不想去换,不管是人还是物,一个地方我住了很多年,虽然现在它已经不能满足我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我也会在一个地方工作很多年,我会习惯一个人很多年,即使他已经不再适合我,就连上次说起来,我用的洗发水品牌从大学时期到现在七八年过去了都没有换过。当然,我现在正在尝试着改变,生活会教会你很多道理,比如,头发太枯燥,何不换一下洗发水试试。大概人也是一样。

我有点热,很热。很多有趣的事情都被热蒸发掉了。我觉得我不应该再写下去,但我还是想把它写完。

杨昕蕾

之所以把她放在最后说是因为一般的重量级人物都在最后出场,她应该算是我们这个小团队的压轴大戏,如若不是因为她的存在我想我们几个不会一直走到现在,她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老张、妞妞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俩住一个宿舍,我毫不客气地说,我觉得我俩绝对不是一路人,如果在古代,我应该是精忠报国的岳飞,而她,原谅我对历史知识的匮乏,我找不到人可以比拟,总之就是言谈举止间无时不刻地透露着精明。有一点曹操的味道,但又不太一样,当时的我甚至以为 ,她不可能在我的朋友之列,因为她的人品已经接近我的底线,即将要冲破那根红线。在她身上你可以看到一本完整的厚黑学。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在大是大非面前从来都是干净的。

高中认识两年,我经常冻手冻脚,浑身冰冷。她抱着我睡了两年。晚上常常把我的脚放在她的腋下,尽管她经常都是睡在半夜的时候把她的腿放在我身上,而我又是睡的比较死的人,她能一直把她的腿放到天亮。

她去过我家多次我也去过她家多次,到现在她爸爸妈妈认我做了干女儿。我每年都会去,确切地说是前几天刚刚见过。

我们经常在下自习后窝在一起吃泡面。

我跟她吵过很多次架,每次她都气得要摔杯子。但好像每次吵完都是她先找的我。并不是她做错了,而是她在照顾我我知道。

她喜欢上了一个人,分手之后她颤抖着跟我打电话,但遗憾的是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觉得能有什么呢。哭什么。但后来的我,却流了很多泪。

我一直都很穷,是真的很穷。她结婚前一直在借她的钱,她结婚后还在借,直到现在,我还欠着她的钱。她也是唯一一个,我借钱的人。

她现在结婚了,浩哥是个很好的人。常常特别照顾我,现在他俩每次都要请我吃饭,每次他俩一起借给我钱。

她常常教我如何去处理人际关系,常常叫我长点记性,可惜的是我对此从来都不屑一顾,我到现在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人际关系,在我的心中,所谓的人际关系,从来都是直线型的,我不爱热闹,从来都是合则聚不合则散。

我喜欢上了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告诉她希望她拿出她平时犀利的样子,骂醒我。她却在那个时候告诉我,我觉得现在的你很可爱,像个真正的小女人,他的存在开发了很多你身上以前没有的迷人性格,你开始变得柔软,你任性也好,胡闹也好,歇斯底里也好,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你。我支持你。

我不知道该写什么了,总之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她爱我。很爱我。而现在的我也在尽我所能去照顾她,虽然她比我强大太多,但我知道都是相互的,她一样很需要。

我俩亲如姐妹,是真正地姐妹。

很久都没有这样写过文章,是因为最近一直在看莫言的文章,都是在纪实,都是在讲故事。在我年轻的时候,还希望写一些小诗,因为矫揉造作的感觉实在太美,我喜欢辞藻华丽的句子,因为那样读起来很有颜值,但如果用莫言的话来说,简直是雕虫小技。我前一段看《蒙田随笔》,他也在文章中谈到关于写作,他从来不会去苦思冥想、精心雕琢,他认为那简直是对自己灵感的浓妆艳抹,他要时刻警惕自己会因为炫耀或是其他写出任何违背自己内心的语言。

至于我,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认识了很多人,但再有没有人会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喜欢的是彼此的全部,也许是生活的艰辛会让我们更懂得宽容,一如现在的我常常是喜欢某个人的部分优点,我很庆幸在我的生命中有这样一群伙伴,想来已经十几年过去,我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静下心来写这篇文章,对于文学我是极端热爱的,而且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我要走上一条文学的道路。

整整写了一天,绿豆汤忘了喝,连午休时间都用上了,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累。就写到这里吧。我打算去跟他们几个聊会儿。

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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