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长风一吹,野草便连了天。”
女孩可能早已忘了少年的模样,但她始终记得那个夏天,周围的喧闹和肆意的风,后来不再拥有那样的夏天,也终于学会和曾经的自己告别。
那个时候,好像永远是夏天。
相识是高二的夏天,只记得阳光充足、刺眼,晃得人眼里冒星星。
女孩坐在操场的篮球架下,打开那封和天空一样蓝的信纸:“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信纸的背面印着这首席慕蓉的诗。啊,他也喜欢席慕蓉的诗吗?他的字这样娟秀却又劲拔有力。那年还不知手机为何物,还算是从前书信慢车马远的好时光。当时中学生里悄然流行“笔友”,以文会友、书信交流、互诉衷肠。女孩在一本文学杂志上看到他的信息,写了信,好像是很热烈的讨论了当时在新感念作文大赛里横空出世的韩寒和他的成名作《三重门》。而后收到了这个来自河北沧州一中的少年的回信。
见字如面。他们相同的观点、共同喜欢的书籍、作家通通不谋而合,当时有种“相见恨晚”、“人生得一知己已足矣”的感觉。那时哪里想过后来的人生何其漫长,那时也不过是青春里短暂惊鸿一瞥啊。
整个高二上学期,少年和女孩几乎是每周一封信的频率互相交谈着。从喜欢看的小说、彼此的偶像、喜欢吃的食物、将来想要去的地方再到吐槽打趣学校里的发生的各种小事、谈及自己的家庭,父母,甚至连他与自己双胞胎的妹妹之间的嬉笑打闹趣事,所有开心的忧伤的几乎无话不谈。从开始一页信纸,到后来要洋洋洒洒写上好几页,仿佛说不完的话,写不完的情愫……
他单名一个“海”,总会在信的末尾写:“from your sea”。我的大海,那时女孩的心好像被什么充盈满了,就要溢出来。少年给她寄过一张照片,是他随家人去三亚亚龙湾旅行时拍的。天之涯海之角,碧海蓝天下一个清澈的少年。从不知恋爱为何物的女孩,怦然心动。看着照片羞红了脸。
女孩在回信时偷偷夹了一张自己的照片,信里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君子来而不往非礼也,随便找一张我暑假去中山陵的照片,也让你见识见识我六朝古都的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如此云云,其实是带着那颗砰砰跳的心差点翻烂了相册,精挑细选出的一张。女孩回信的开头羞羞的写着:“To my sea”。
日子过得可真快,转眼就到了高二下学期,而那也是少年的高三下学期了,马上就要到来的夏天意味着高考在即。他说不能经常给你写信了,要备战高考了。他们约定要一起考到六朝古都金陵城的那所著名大学,少年说要在那里等女孩一年,他们一定会在那里相见!
没有书信往来的日子,时钟都走慢了。那个夏天的蝉鸣比哪一年都要聒噪,教室外枝丫疯长,却总也遮不住烈阳。篮球场上打球的少年越来越少,老师们叫他们要好好上自习。
那一年的高考如期而至,伴随着七月如期的大雨。又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日子,女孩不知道她的少年有没有如愿以偿,她热烈盼望着早点开学,早点收到他的来信,来信的邮戳一定是金陵,那样他们的距离就越来越近了。可是开学了一个月、两个月……女孩再也没有收到少年的回信。那个通信落后的年代,他们就这样失联了。
青春真的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啊!女孩想着,来不及过多的惆怅,就被推着赶着奔赴到新的一批高考大军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是青春里最惨烈却又最炽热的一场战役吧。
女孩赢了。
终于来到了他们约定的城市,约定的那所大学,她疯狂的跟所有高一届的学长打听那个叫海的少年,但终于都杳无音信。再后来她去到过他的城市,也去到过照片里那片碧海蓝天的地方,日光留过盛夏,少年好像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可是一挥手间,又离去很远很远……
再后来,女孩离开家去外地工作,几经辗转,那些她珍藏的厚厚一摞摞信件,也不知所踪。青春也散了场,只剩下记忆力永远的那些夏天和那个海边的少年。
十年后,
女孩的娘家拆迁,母亲喊她回来收拾老屋。那次女孩找到了一封泛黄的信,竟然是少年曾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信的背面有一串已经褪色的数字。那是一串座机的电话号码。
女孩失声笑了,拿起手机。
但最终,却没有按下数字键。
或许错过和遗憾的才是青春原本该有的样子。
再见,少年。
再见,青春。
To my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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