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事程实给我讲一件事,感觉很棘手。
一天接到一位老同事多士打电话:说是昨日过老家,才知道同事贾缘的奶奶去世。不言而喻,随份子礼呗。
事主并没有说让通知程实,也许贾缘考虑到这一点,因这是贾缘的奶奶。多士也清楚,他与程实的祖父母早逝已几十年,自然哪一宗事绝对没有通知过贾缘。也就是在爷子辈的事上没有来往。
还是当时程实的父亲逝世,多士与贾缘看在同事与街坊的面子上随了50元份子礼,以后也就以50元的礼相随。等到多士母亲过事,贾缘通知程实,程实眼看50元,确实有些少,毕竟物价涨了,工资增了,就在征求贾缘意见的前提下,随份子礼100元。
这次多士也许感觉当时自己母亲过事,是贾缘通知的程实。多士自然担当通知责任。既然通知,不随也很不好意思,再说,如今一百元不成敬意。也算在这方面显示一下意思。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后每宗事都会通知,势必随份子礼呗!因因相袭,关系不断,要说感情无法评判!
这是我想到:一位Z同志一心组织同学会,也就是把同学组织在一起,有事有照应,过事能壮壮脸面,帮个人场。组织不久,Z的爷爷就过三年。
原来Z的爷爷去世,Z的堂兄,堂弟同学朋友前去悼念,Z一样工作很没面子。可是,同学当中一个爷辈去世多年,自然同学会,对Z来说是一个赚钱的买卖。不亏做生意人,善于精打细算。
H的孙辈过九,老同事,老同学Z知道后自然前去祝贺,随礼200元。不久Z的孙女过九,通知H,H自然礼尚往来,随礼200元。再过一年H的二孙女过九在通知H,自然再随200元,人不到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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