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是无比喜欢熬夜的。黑夜若是一片漆黑静谧的深林,而我是一颗微不足道的辗转流萤。在黑夜里轻轻舒展筋骨着的昙花骨朵,幽深灌木丛中野猫烁烁生辉的瞳孔,和我一次又一次微微颤动着翅膀。都是我的,也只属于我。
白日肯定太嘈杂了。飞虫在灌木丛上徘徊不去,猫在日光下打呼噜,太阳晒得石头滚烫。小孩子吃的冰淇淋化了,滴落在草地上,空气中散发着甜腻的气味,感觉好讨厌。
我开心的时候夜晚是一瓶冰镇维他柠檬茶,我不开心的时候它是一片温软墨色的湖。夜晚永远带着水汽和灵性,永远温柔。海明威说他同情所有不想在晚上上床睡觉的人,可我觉得他不必同情我。熬夜是我的一剂良药。其实我并不是不知道早睡的好处,也不是不愿意早睡。只是我实在割舍不下深夜寂静的温柔。我要用尼克斯赐我发现美的眼去发现黑夜的光。
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了呢?我会怎样呢?
我想啊,就是愿意为了她按时钻进暖和的被窝然后在睡意来临前跟她说一句晚安。
放弃千千万星辰和所有只在深夜出没的奇思妙想,对她怒吼道“这么晚还不睡,别给老子找死”。
打下这一段话不知道发给谁……
晚是世界的晚,安是给你的安。
晚安。
S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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