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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2019-06-11

作者: 王子Sissie | 来源:发表于2019-06-11 18:00 被阅读0次

过去多少个儿童节记忆里,到商场买裙子,去公园玩,有他和她,但儿童节记忆里最多的是我的父亲。貌似有一年儿童节,他给我买了件蓝白相间的套头衫,他不会选,那衣服领子特别紧,而且我是女孩子,但是从小到大他经常会有意无意地忽略我的性别,把我当儿子养。他说海军叫那是“海魂衫”,以前他在儿童节就想穿一件,可固执己见的我奶奶非要给他穿我爷爷的衬衫,她完全买得起新衣服,却总是给我爹穿我爷爷的旧衣服,但我奶奶却极度纵容我们,从此海魂衫成了我爹的执念,只能寄希望给我。

自古而来,传统的父亲形象是严父,对于我,父亲更多教会我的是生活的意趣。上大学后,一直认为自己会打领带,有次五四演讲比赛,一个白净帅气的学弟到处问谁会打领带,我勉为其难的上去帮着打,虽然打的不好,但总算是系上了。这项技能是从我爸那学的,因为小时候他教我系红领巾就是按照男士打领带的方法,可是无奈,恨铁不成刚,我怎么也不会把红领巾系成领带结,他就只能打好然后我套头上,然后自豪地强调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这种又红又专的精神,在他很小就深深植入了。他儿时的偶像是潘冬子,我在奶奶家仓库翻出过他的《闪闪红星》,那时他可能是才上小学,封面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他的名字:“王新”。由此可见,我爸对生活的追求,还有就是初上小学时削的铅笔,还是因为他的娇惯我的怠惰,所以我总也削不好,一直都是他代劳,笔尖多长,多细都有计较,一定要中华牌的铅笔,HB ,2B,H2 他甚至分门别类排列在我的铅笔盒里。三年级开始学钢笔字,没过多久他就送我支英雄100,说这个可能只有些上了年纪的人懂,这是款14K包金尖的钢笔,对于小学生来说已算奢侈,虽然他自己用的也是金尖的笔,但貌似比我高档,永生101。拿着金笔练写字,有段时间我真的很用心,硬笔楷书也写得可圈可点,然而,后劲不足,再后来,我写成了伸手缩脚,行不行楷不楷的丑字。以前说人如其文,我觉得可能是字由心生,中学时代的压抑,他的离开,让人没了豁达心态,丑陋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后来有人问我, 你的字怎么越写越难看,我回答说我爸走了再没人教我写字了,也没人讲究笔尖的弹性,纠正我写字姿势,更实在的是没人和我分享对这些生活里细枝末节的追求。

从此再没人在喧闹的春节,带我暂时逃离大家庭,去看远山暮雪。没人被我在亲戚的婚礼抓到自己独自溜出去放风喝饮料(前提还是不带着我,他也不打麻将)。后来我看了本书,叫《心是孤独的猎手》,知道了即使在热闹的家庭里,一个有灵魂的人也难免孤独,更何况是没有志同道合的知己。他喜欢读书,假期总爱带着我去泡书店,买书,买完回家继续读,我妈就不理解这种爱好,你想想,他,不钓鱼,不打麻将,不去什么娱乐场所,看看书都收获我妈一堆唠叨,据说在我出生前,我妈还销毁过我爸的藏书,我的天,焚书坑儒,这都做出来,可见我妈性格之“强悍”。现在想来,他要是再多等等我就好了,等我长大了就能成为他的知己了。可惜他把我养成一半他的样子时,就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那是2002年9月,具体哪一天,我问过我妈一百次还是会失忆,就像我总也记不起高考一样,人总是会自动规避痛苦,这是种生理保护机制。

很多年不想写什么也记不起要写什么,就像那个九月的上午,刚读中二的我坐在医院的院子里大哭,路过了很多亲朋好友,他们是来见他最后一面的,人们来来往往,然而就都只怜悯地望一眼我,随我哭去,我不敢进去,也不敢离开,脑子里也不算空白,努力回忆这些年来和他的种种过往,但好像记忆的闸门关上了,我只能捕捉一两只奋力跳过闸门的小鱼,抓也抓不稳,小鱼挣脱开桎梏,最后我两手空空。虽然我妈从不深说缘由,但后来的成长教育里,她总强调希望我成为腹有诗书的人,金钱虽能让人享受各种世间奢华,但是有思想有眼界有文化,才能在相同的山水间领略出不同于其他人的意趣。这一点和我父亲的教育观别无二致,这便是他们对我的期望-腹有诗书气自华。

                                       2019/6/11于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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