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跳楼自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最近发生在重庆某购物广场的一起坠楼事件,还是成功吸引了大家的关注和目光。据悉,跳楼男子李某今年31岁,是湖北人士。被砸中的两名女孩是来自两所不同中学的高中学生,其中张某17岁,霍某只有15岁。事发时她们正好在当地进行艺考培训,没想到平安夜的一次出游却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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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经过网上都基本报道的差不多了,跳楼的李某已经基本上排除他杀的可能。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三人都不幸死亡。关于大家比较关心的关于两名女孩的情况,我们从当地教育部门和她们所报考的院校方面了解到,网上所报道的学生信息都属实。不过两位同学参加的艺考培训,都是自发报名,并非由学校组织。目前校方正在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并且也在积极的安抚学生家长的情绪。
随着事件的发展,网友们也把关注点从探讨事件发生的真相,转移到了男子该不该对此事承担法律责任的焦点上面。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专业的法律人士,介入到此事的探讨上。其中有律师认为,既然已经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那么男子已经死亡,也就无须再为此事承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这块是不可避免的,不过不是由他的家人赔偿,而是从当事人的遗产中进行分割补偿。
对于这么一个说法,很多网友在表示认同的时候,却又充分体现出一种忧虑,是不是如果跳楼男子是个穷光蛋,这两位无辜的女生就白白死亡了?根据前段时间网上曾经报道过的一个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很不幸就是这样的,如果他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法律是不会把赔偿责任,移交到死者父母身上的。除非这名男子有特殊情况。
对于可能会发生的这样一个结果,很多网友表示不能接受。考虑到跳楼男子的实际年龄,有网友表示他肯定是没钱生活又焦虑才自杀的,不然30来岁的大好时光,谁会去跳楼自杀呀。确实如此,如果是生活幸福又不缺钱花,谁都不会选择这条道路。
说实话如果真的是这种结果,不止是广大网友,就是小编也觉得两位女孩实在太冤枉,也实在太可惜了。还有她们的父母家人,怎么可能承受的起这种精神和身体上的打击。而对跳楼男子的家人来说,可能会是截然不同的另外一种感觉,大家说对吗?
但不管我们多么的不舒服不乐意,法律不会因为我们的情绪而改变它的意志。因此我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对这名男子的愤怒:活着或是死亡是他应有的权利,但是找死的时候,请选择一种“安全无公害”的方式,千万不要连累别人一起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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