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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首句新释

道德经首句新释

作者: 一曲隐曰 | 来源:发表于2019-09-28 11:37 被阅读0次

            老子的《道德经》第一章,共计五十九个字,相对于其整篇五千言,体量极小然分量却很重。因为在本章中,老子首度提出了“道”这一核心观念,点明了与之攸关的数个重要概念,如,“常”、“无”、“有”、“玄”、“妙”。同时,本章还隐含不少老子在其后文中将会阐发的重要内容的线索与信息,比如,中观的理念,道之逆证顺用路径,以及人类身心生发偏执的根因等等。综言之,《道德经》的第一章言极简义极丰,其在全部经文中的作用与地位可谓提纲挈领、统御全局,可以说明确了本章内容也就等于明晰了《道德经》的精神实质和基本义理。

      然而长久以来,历代学人对于此章内容的解读始终是多歧义少共识,至今没有定论。究其根本,我认为其中至少不能忽视的一个主因是对于《道德经》的起首章,特别是作为它的关键的头两句,鲜有从老子《道德经》行文设想的初衷去领会,即老子当初最有可能从什么角度出发去表述其理念的。

      对此,有必要来分析一下老子《道德经》其行文设想的初衷,即老子一开始是从何角度以什么形式为切入点去表述其高深道理的?这点很重要,因为当我们在解构《道德经》之初,一旦角度选对了,也势必一开始就与老子行文的初衷相契合了。这样,我们不但能简省不少枉思余绪,更重要的它可令我们很快领会老子意图理清其思路,进而及早契入老子所示的意境中去。故,鉴于该议题的重要和明晰其原由的必要,下面不妨稍费笔墨,让我们先从《道德经》的如何成文说起。

      说到《道德经》最初的成文现世,就不得不提及司马迁。众所周知,在作为“信使”的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老子列传》里有一段话: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之久,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尹令曰‘子将隐矣,强为我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我们从司马迁这几句话中,可以读出三层意思:其一、“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这表明老子本人很清楚他与常人在知性境界上的巨大差异,故老子原本无意去言道,更不会刻意去传道。因为像老子这类真知大德,除非遇到了知己,在通常情形下,面对一群嗜欲深重天机肤浅的同类时,他的言道传道无异于对牛弹琴枉费口舌罢了。其二、老子著述五千言一开始也是被动的,有其不得已的原由:“子将隐矣强为我书”。其三、老子的《道德经》可以说又是在一种机缘巧合的时空氛围下促成的,因为他偶遇了尹喜,而同时经过与之接触和了解,随后肯定也知会尹喜恰又具备相当的修养德行。故在这样一种情势之下,他的态度才由当初的勉强与不情愿,转变为最后的下定决心,“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因为有这样一个天凑机缘、毕竟天意难违,老子终于还是遂顺天缘、打开了心扉,在他即要隐去之前非常郑重地行使了一次“不言之教”(见经文第二章语)。

      归结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老子在决意“行不言之教”以文传道时,内心是很矛盾的:一方面其理蕴高深难以表述,一方面因缘促发又要以文示授。这样就遇到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即从何角度出发、以什么方式行文运字才尽可能行得通,才能客观精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这确实是个两难: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就不得不顾及到大众的认知习规,但同时又要力图打破这种常规。我们知道,人类认识任何事理,通常无外乎感性和知性两种途径。由此感知出发,对其认识的对象进行感应、分析、理解和领会。这一点老子当然很清楚,即他在文字的表述上不可能避开常人的感知方式去行文布字。以通俗的文字表述、不弄玄虚,力求让人们从中读悟出本真的内涵以弘扬道旨、利益人生。这,大概是老子当初著书《道德经》的初衷吧。但我们后人读《道德经》,突出的感觉是玄乎虚渺,即我们除了获得一种玄虚的印象之外,在对于老子道义的领会上则莫衷一是远未契入老子的理境。对此老子本人肯定早有预见,否则就不会有那一句“知我者希”(见经文第七十章)的慨叹了。

    这里,有必要先说明一点,即《道德经》在阐述其道旨时所带给人们的玄虚与故弄玄虚完全是两回事。因为老子毕竟是真圣之人,不同于一般的文人。一般文人或多或少或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有个通病,即好为人师。好为人师的主因是自以为是,而自以为是又源于其内在知性素养的不足。既然是好为人师自以为是,其行言施教就会有心而为(因为心底有私)、就不免自恃高明自贵其言,就总会多多少少试图去抛开人们通常的认知习规进而居高临下,甚至故弄玄虚以示非凡。但是像老子这类具有真圣素养的人是决不会这样去做的,因为真人无己,不会自贵其身、自抬身价;圣人无名,更无心沽名钓誉、刻意立说。否则那无异于有心而为,那也就不是“行不言之教”了。而老子要“行不言之教”,如前所说既然是一个两难,那么做为真圣之人的老子,在其决不会故弄玄虚又非常郑重的态度下,也只能用既合乎群规常习,同时又显反常的语言形式去表达他的道德之理了。所以既然要开宗明义,针对经文开首最关键的两句话,我们就有理由沿着老子最有可能显示的思路并以下列分句形式对其进行表述了,即: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现在,我们不妨尝试着对这两句话加以分析。从上列句式结构所示的文意中不难看到,老子的确是在开宗明义地告诉我们,什么是“常道”、什么是“常名”。这里的“道可道非”与“名可名非”句,如果换成我们现在所习惯的表述形式,就是“可道非道”、“可名非名”。它们带给人们的感知是肯定又否定、直白又费解,总之是一个矛盾的混合态。之所以会如此,前文中已有分析,即老子是抱着一种责任感和郑重心去行其“不言之教”的,既如此,老子就断不会去随意行文。而先前人们所乐见与惯用的句式解构即“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所表露的语气与意味便略显随意甚至轻率了,而且与其下文的关联性也有些勉强与突兀,故未必符合老子行文言道的初衷。所以质言之,还是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语句结构更符合贴近老子当初的真实意图。

    我们依照老子顺从常人感知习规去行文布字的思路出发,不难看到:其“道可道非,常道”是侧重于从常人的感官入手去言道之常性,而“名可名非,常名”又是侧重于知性去言道之常性的。故这里,“道可道非”之前后两个“道”字,都是指具体可感的物像—— 老子旨在让人们由日常的所见所感出发,从以“道路”为代表的具象的感受中去体会其背后不可感的常性。同理,这里的“名可名非”,其前后两个“名”字全当能知可思的名称或慨念讲——老子的意图,也是想让人们通过从以“名称”为基本概念的抽象的知性思辩中,去意识到其中所寓含的不可知不可思的常性。这,或许正是老子所要向我们诚心表达的“道”的含义。换言之,老子所谓的“道”,就是我们在司空见惯的无常现象的感与知中所能体悟出的恒定不变的常性。

      这里,老子突出强调“常”或常性,是因为我们对于真常之性熟视无睹,而身临无常却习以为常的原故。“无常”,一般是指能为我们日常所感所思的变幻无穷的一切有感对象和事理,它的突出特征是物态的、变化莫测的。用老子自己的话说就是“物也,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语出第二十九章)即,我们无时无刻都在感知并赖以生存的物理世界,是没有根性、很难把捉的。虽如此,老子认为,对于常性的理解与把握是无法脱离有形无常的,即,要感知“道”之常性必须由此“无常”入手,别无它径。故,老子所言之“常道”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称做“无常之常道”,而其所言之“常名”也可称为“无常之常名”。

      由此,综合上文所述又结合老子的思路,我们在如何理解“道”的议题中可以引出一个重要原则,即同一性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旨在强调我们体道的同效性以及识道的同时性,进而有助于正解老子之“道”。所谓“体道的同效性”,就是指我们在通过感官去体验物像时在空间上同时力争要趋于无间,即“道可道非”便是“感而非感”——既有“感”就不免有空间,而此空间又有一种常性无处不在,这就是“非感”,而一旦达到了两者的“同一”,便是见道。所谓“识道的同时性”,就是指我们思考事理时,在时间上同时力求趋于当下,即“名可名非”便是“知而不知”——既有“知”就肯定有先后,而此先后中又始终贯穿一种不变的常性,这便是“不知”,而一旦达到了两者的“同一”,便是识道。上述老子所言感知的“同一”境界,与禅宗见道证道之“无边刹境,自他不隔于毫端;十世古今,始终不移于当念”的名言所呈现的境界又十分契合。故此我以为,同一性原则,是老子在一开始就试图真诚传达给我们的打开其道奥之门的“钥匙”,它体现在我们平常的一感之间一念之时,体现在我们的觉性在万象无常中的自我开示、自我催发。

    以我们日常生活为例,在感知上平时我们用到最多的两个词就是“感觉”和“知觉”。然而若究其实在,我们何曾真正达到过其中的“觉”的境界呢?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正是在以一种平常又非常的表现语式告知我们,“觉”即常性,它就存在我们平日的感与知之中。只要我们能在“感”的同时善于截断感所带给我们的贪欲之情,只要我们在“知”(即“思”)的同时善于截断知所带予我们的执著之念,做到感而非感、知而不知,这就是识道了!当然,如果我们真的理清了这两句话所示的内涵,即达到了无常与恒常的“同一”,整个《道德经》我们也就不用看下去了。但终因为我们的愚钝,更因为老子因缘促发的责任感,他也只有在宽容的无奈或无奈的宽容中继续为我们往下 一 一说开去...

      至此, 沿着老子最可能的行文布局的思路、且历经一番周折之后,我们基本完成了对于《道德经》首章最关键的两句话的解构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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