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整个屋子。在一个充满阴暗罪恶的城市,也需要这样一缕光,那么,谁是城市之光?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电影中的案件,是一系列法外制裁的写实,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最终都以一个个被布置的充满仪式感的方式死去。这些人处于法律的盲区,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终以“城市之光”的方式将黑暗的社会现实展现在观众面前。
电影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让人直视黑暗,又体验以暴制暴的快感。
但是,一方面,我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若是真的允许这样的“城市之光”一直存在,我们的生活真的会好过吗?恐怕只是一边感慨正义,一边惶恐终日地度过每一天,毕竟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内心充满完满光明的上帝一样的人,我们会犯错,甚至不可挽回,但也许应该有一个可以自我救赎的机会。
城市不能只靠一束光来维持光明,每个人从心底改变,善良,渐强而汇聚在一起的光,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城市之光。
以暴制暴?感化的正义?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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