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星期六,和朋友约着去逛街,说好了的不花钱不花钱不花钱。
结果禁不住导购小姐姐的夸赞,结果她买了件衣服,我买了双鞋。
钱花出去的那一秒,心里那个爽歪歪呀,可回到家后拍脑门儿就一想法——剁手。
我对自己的东西向来都不怎么爱惜,任何东西只要到了我的手里寿命都会减半,我就是它们的催命符。
因此总有一些物件,被我使用而仿佛有了生命力。
比如说:
我的电脑键盘让我用得无比沧桑,鼠标也被我摔得四分五裂。
我真想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但这样说无疑是让它们显得更无辜了。
我做不到对它们友好,对自己的鞋也是不知道爱惜。
刚穿上的头一天还行,知道对它好一点儿,上班的路上不小心蹭了土也知道蹲下来拿手拍拍。
挤地铁时若是被旁人踩了,也会站那儿狠狠地瞪对方一秒。
下班后则更是轻轻脱下,高高举起。
一周之后你且看我怎么对它:
上班不看路粘的全是土,脏了不爱管黑了不爱穿。
看到我鞋的变化,你有没有受到丁点儿启发?
鞋,像什么?
像爱情啊。
不信你品,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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