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数据显示:2018年,百万医疗险全年的新单保费规模达到了170亿元;预计2019年全年新单保费规模能达到300亿元,新单规模增长率高达76%;到2021年,中端医疗险可累计覆盖超2.9亿人。
而曾有人测算过,市场上普遍带有1万元免赔额的百万医疗,赔付率普遍在30%-40%之间。
这么受市场青睐的产品,保险公司又那么挣钱,为什么市场的主流仍然在重疾险上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01、失能收入损失 医疗险无法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
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
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自此,健康险的代表——重大疾病保险就包含了“康复”这一损失补偿功能。
但是对于重疾险本身来说,对于康复费用补偿的能力显然是不如百万医疗产品的,千元上下的保费,可以保障几百万元的保额。重疾险与之相比就是个弟弟。
但是重疾险的确诊即赔属性,对于重大疾病这一类特型疾病来说,保障的主要风险其实更侧重失能导致的收入损失。
众所周知,目前普通人中的高收入群体通常是996-ICU一族。对没有完成资本积累的家庭,想赚钱只有辛苦一途。
而传统的重疾险保障风险——恶性肿瘤、肾病终末期、脑中风后遗症、严重急性心梗、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冠脉搭桥术后、多个肢体缺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显然一旦罹患,基本就丧失了高收入的可能。
比如一个普通家庭出来的研究生,辛苦工作多年在一线城市买了自己的住房,恰巧在还有100万贷款没还的时候就因长期生活不健康患了肺癌,虽然有百万医疗保障,没花多少钱,也恢复了健康状态。但是公司无法再给予他工作压力较大的高薪岗位了。这时,他的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02、重疾险的对赌机制
重大疾病保险引进至中国后,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条款。
2007年4月3日起,《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开始实施,这份多家权威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将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作了统一。
《规范》的第一种重大疾病便是恶性肿瘤。而恶性肿瘤本身由于其筛查手段、治疗方法、及本身的恶性程度不同,导致对人身体健康的影响本身就不同。
例如胰腺癌、卵巢癌等,相对难以发现,而且恶性度极高,扩散极快,基本上患上就接近死亡。
肺癌、胃癌、食道癌则早期介入治疗存活度极高,但平常不易发现。
而还有一部分的责任,如帕金森、阿尔茨海默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等,根本没有康复的可能性。
除了诸如甲状腺乳头状癌、前列腺癌等极少数恶性度低的癌症,重疾险造成的失能损失其实是很大的。
这也是终身型的重疾险依然能有存在价值的原因。
终身重疾存在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即在缴费期满后,尤其是达到一定年龄后,其保障的保额,可能已经低于保费同年度存入银行理财所产生的利息了。
但是呢?这种假设又是毫无意义的,因为银行理财不可能在缴费内出险的情况下产生保障功能。
所以,很简单的说,交费期内出险的消费者,终身重疾很好,持有保单数十年未出险的消费者,也攒出了老年后的医疗费甚至遗产。
以利息损失换取了重疾导致的失能收入保障。是重疾险的本质。
对于高收入,且一旦收入骤降可能产生巨大损失的人来说,医疗险不够,重疾险是有必要的。
对于收入稳定,重疾不影响收房租、收地租等被动收入者来说,医疗险的价值更大,重疾险的价值减小,增加被动收入的重要性此处显现。
总之,医疗险用于弥补实际医疗费用报销的直接损失;而重疾险应对的是失能、康复、主动收入中断等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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