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首歌,那场梦
一首歌像是一个孤独的旅人, 站在西北偏北的天池脚下亲吻来自河西的风,轻抚发梢,悄悄呢喃,夜无眠。
屏幕前荧光兀自闪亮,穿透瞳孔,一个源自平凡蕴于绝妙的声音在电波另一端呈现,画面感极强,想有资格对那个声音说句“来日方长,不算辜负世界”。
那首歌,那场梦
对音乐的执着与热爱从读小学就开始了,持续至今。关于音乐,是一种从心灵深处满溢出来的不懊悔、倔强的和平与喜悦。比山间的风清爽,比古城的光温暖,比爱人的唇热烈。有一段朦胧记忆,第一次拿着话筒是在小时候六一儿童节,不记得当时说了什么内容,好像是一段朗诵,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血液里住着的声之风被唤醒,之后经历过的每场比赛和表演都基于它之上,一度是生命中某个时代的标记。然而这个声音是野生的。原身是一位数学老师,兜着几个数字儿歌,领着小宝宝们发声诵读,算是在敞亮的教室里抖落心情的灰。再回到那个音乐的小酒吧,已是深夜,繁星满天。身着体恤,耳戴白色的耳麦,眯着眼听完所有喜欢的声音,将头垂的低低,挣扎着睡去。多年以前如此,多年以后亦如是。想用旁观者的冷静与理智抽离这个爱好,每每就此别过,每每秉烛夜听,恋恋不舍。
那首歌,那场梦no no no……平行世界,多远生活。世界本不该是条单行的轨道。压力波通过空气的运动产生声音,它的存在本就不是意外,振动耳膜转化为的每个微小电子脑波能被自己喜欢更是多么幸运的觉察。该带着这份幸运奔向那片有声的天空,行走在自己喜欢的轨道,微笑着认真修行。街上闪烁的灯,忽明忽暗,忽远忽近,也像是在唤醒着什么,共鸣。
那首歌,那场梦
或许生活这个沙盘会将本就孤独的灵魂打磨的所剩无几,更要以那有声的力量为支撑,将那仅存的梦想前行,排泄糟粕,取其精华,拼尽全力的活着,努力靠近爱惜的事物。江湖路上走一遭,若是永远顺遂心怡,也会索然无味吧。如果途中遇见欣喜事物就别错过了。遇见爱人就去争取,有梦想就去追寻,有爱好请你千万别荒废。
那首歌,那场梦
一个人,不卑不亢,不破不立,不认命。不论23岁前还是23岁后,不论科班还是野生,不论元身还是本尊,不论老师还是流浪者,哪一个都是你,哪一个都别错过,不要辜负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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