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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3

2023-06-23

作者: 焰華 | 来源:发表于2023-06-22 11:17 被阅读0次

    劳动伦理的基本内涵主要有劳动伦理学是以人们劳动活动、劳动过程中的道德问题为其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学科。劳动创造了人类自由,劳动是迈向幸福的桥梁,是实现幸福的基本条件。劳动集体具有道德教育,道德调节、价值导向和道德激励等多种功能。

    隐含在《资本论》字里行间的伦理观,是理解马克思揭示资本剥削或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秘密的更为深层的不可忽视的视角。

    马克思由劳动价值论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理性,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根本分歧之所在。

      “把《资本论》归结为伦理学的构想是一种儿戏”[1],阿尔都塞曾经如此断言。《资本论》中确实不存在一个现存的伦理学——它作为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科学体系,它贯注了一种伦理中立的客观立场。这是没有疑义的。

      然而,我们不能据此否认《资本论》中有伦理观。不仅如此,我认为,隐含在《资本论》字里行间的伦理观,是理解马克思揭示资本剥削或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秘密的更为深层的不可忽视的视角。本文试图表明:

    马克思由劳动价值论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理性,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根本分歧之所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遵循的逻辑,是以“资本的耗损”为出发点和价值标准,它使“劳动的耗损”被遮蔽,并使“劳动者劳动”的地位被剥夺或被异化,进而使得“死劳动”堂而皇之地支配“活劳动”,这是一种让“剥削”成为“伦理”的政治经济学——我们称之为:一种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马克思《资本论》的科学形式中隐蔽着的伦理观针对这一经济-伦理体系的批判揭示了其必然终结之命运。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遵循的逻辑,是以“资本的耗损”为出发点和价值标准,它使“劳动的耗损”被遮蔽,并使“劳动者劳动”的地位被剥夺或被异化,进而使得“死劳动”堂而皇之地支配“活劳动”,这是一种让“剥削”成为“伦理”的政治经济学——我们称之为:一种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马克思《资本论》的科学形式中隐蔽着的伦理观针对这一经济-伦理体系的批判揭示了其必然终结之命运

      《资本论》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这已有定论。它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经典巨著,旨在客观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揭示资本剥削之秘密,阐明资本之产生、发展、直至消亡的客观历史规律。然而,当我们以一种超越“科学”意义上的哲学眼光来阅读《资本论》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在《资本论》的“科学”(或者经济科学)面孔之后,深深地蕴含着对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的深度分析与批判,因而一种逻辑在先的伦理观之梳理与批判,无疑是《资本论》隐蔽的理论思维前提。我们对这个前提的考察,实际地揭示出马克思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分歧与对立。它一方面关涉到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具体历史语境中伦理观之形成及其对《资本论》的道德哲学意义的先行筹划;另一方面关涉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之“科学”叙事语境中伦理观的先行置入。

      国内学术界有一种近乎成为“教条”的观点认为,马克思思想形成经历了从青年时期到成熟时期的转变,即从青年时期不成熟的伦理人本形态,到成熟时期以《资本论》为代表的科学形态。国外此种观点亦有代表性(以阿尔都塞为代表)。应当承认,此种观点的确获得了一种文本学或文本诠释学的支持,在某种意义上切中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语境特质和演进轨迹。然而,据此将伦理形态(或人本主义形态)的马克思思想和科学形态的马克思思想看成是完全断裂或对立的两阶段,并得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思想是一种“科学”而非“伦理”,甚至与“伦理”无涉,因而得出《资本论》中没有伦理学的结论便大可商榷了。我们不拟就此展开辩论,仅限于指证:如果从马克思早期思想探索到《资本论》时期以科学形态呈现之相互关联看,马克思《资本论》的科学形式实际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隐蔽前提,即一种针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伦理观上的颠覆、批判和革命。

      马克思思想的“总问题”实际上有一个非常重要但往往又被忽略的“伦理轴向”,它是我们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关键[2]。只有当马克思对剥削、私有财产制度、社会阶级、劳动、资本、历史、社会存在以及国家与意识形态等新对象进行思考时,构成马克思思想整体的“总问题”才得以显现。为了探究马克思“总问题”的性质,有必要重提被阿尔都塞反复强调的青年马克思“重新退回”的阅读史[3]。即在1843年的《克罗茨纳赫笔记》和未完成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显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遭遇现实问题后,不仅重读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而且,把黑格尔读过的书重读了一遍。这种“重新退回”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求证黑格尔的观点,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发现黑格尔所研究的那些对象的实际”,即“退回到了黑格尔的此岸”,“退回到了对象的实际”[4]。它在两个方面展现了马克思思想的“总问题”及其呈现的历史语境:其一,从这里马克思开始真实面对“意识形态浓雾”背后的现实;其二,在这里,马克思从意识形态束缚(主要指黑格尔解体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摆脱出来的“问题方式”和“思想方式”,已经使他站在了资本主义世界观的对立面[5]。因此,马克思思想出现了贯穿其起点(青年构想)和终点(成熟时期)的“总问题”,即通过理论思维前提批判,揭破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意识形态浓雾,进而宣告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之必然终结的命运。我们将这一同马克思思想“总问题”结合在一起的伦理观之突破,称为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

      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表明,马克思伦理观与资本主义伦理观的断裂、异质与对立,其展现过程可视为对《资本论》的道德哲学意义的先行筹划。从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历史语境看,马克思伦理观属于其哲学世界观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伦理问题是一个与人的命运,或人之解放的历史唯物论处境和诉求紧密相关的问题。不是理性,亦非精神,而是构成我们与世界之基本真实联系的政治经济动力,即一种物质生活的生产或再生产本身,一种与“劳动者劳动”相联系的人之实践,才是马克思区别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关键所在。因此,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观之轴心,是在“劳动”与“伦理”的关系维度呈现出来的。这一伦理轴向的展开路径,是马克思实践批判的唯物主义所诉诸的意识形态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两条逻辑线索,其问题方式是要“破除‘普遍永恒资本’的符咒”[6],基本论题是通过确立“使劳动成为伦理”的伦理观,来祛除“使资本剥削成为伦理”的资本主义伦理观。因此,如果从马克思思想的伦理轴向上审理《资本论》的理论思维前提,就必须密切关注“劳动”与“伦理”的关系。我们强调这一解读或诠释维度的重要性,主要基于如下三个理由。

      第一,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思想形成时期的“政治-哲学争论”,使马克思思想的重心转向了更为根本的经济学语境中的“经济-伦理批判”。在经历了1843年的针对黑格尔的“重新退回”式的广泛阅读后,马克思意识到:“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面对自己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7]这一时期的阅读使马克思看到了以黑格尔哲学及其解体为代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与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英国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同质性和一致性。对马克思而言,如果说对思辨的法哲学批判只是“联系副本”,那么对英国国民经济学批判则是“联系原本”进行的批判[8]。黑格尔将“实体”或“精神”描述成伦理上普遍之物,与亚当·斯密将“私有财产”或“资本”理所当然地看作伦理上普遍之物,本质上并无二致;而黑格尔哲学的神秘外壳不仅仅在其唯心主义,且还在于其所持有的“政治经济学立场”,即对“资本”之无批判的态度,其本质是一种隐蔽在“精神”或“理性”概念下的“资本的立场”[9]。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拯救辩证法”的历史任务。考虑到这个任务是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以及《共产主义》两个手稿后马克思再读黑格尔时提出来的,同时考虑到《资本论》跋中马克思再一次谈及辩证法作为《资本论》之研究方法,我们可以将一种经济学语境下对“普遍永恒资本”之“符咒”的破除与“劳动者劳动的立场”(与“资本的立场”相对立)之确立,看作马克思在其思想形成过程中进行的“经济-伦理批判”的重要表征。首先是私有财产制度和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呈现为一种伦理的“伪善”,即根本的不公正总是隐匿在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正当性”或“合理化”结果的“外化劳动”或“异化劳动”中。其次是资本剥削的技术性含义以经济规律的“科学”面目遮蔽了其非技术性意义,即伦理意义,因而马克思提出如下任务:“……必须弄清楚私有制,贪欲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10]再次是阶级的界定被诉诸一种经济-伦理体系下的劳动伦理秩序,即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最后是人的解放首要地应当被理解为一种伦理解放,即让劳动者的“劳动”回归其作为人之自由生命本质的伦理普遍性,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宣告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之终结,以及资本主义制度作为以往一切剥削制度发展顶点之必然灭亡的命运。

      第二,一般说来,马克思思想中“经济-伦理批判”的视域,并非其成熟形态的理论视域,且马克思“青年构想”中以“劳动与伦理”为轴向的“应然尺度”也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所不取;然而,它作为实践批判的唯物主义的初始条件,无疑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从这一意义上看,马克思与同时代的西方思想家一样遭遇到现代性课题。例如,马克思的“经济-伦理批判”隐匿在他的有关阶级斗争的道德合理性论题之中,而这个论题不只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而是针对一切剥削制度。马克思与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比如亚当·斯密)或社会理论家(比如后来的马克斯·韦伯)的区别在于,他将私有财产或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看作一种本质上不合理的现代政治经济体系。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必定是通过阶级斗争演进的,比如说西欧社会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到资本主义制度的演进,可能朝着社会主义并最终是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社会演进的机制是阶级斗争,即被剥削阶级反抗剥削阶级的斗争。当然,如果仅限于指证这一历史事实,这一理论充其量只是一种历史考证学的伦理宣言;然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停留在这一“经济-伦理批判”的逻辑起点上,它要探索社会演进的更深层的原因:生产方式与交往方式、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毫无疑问,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性文本,确实改变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呈现的理论视域:它通过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的科学表述,使呈现在马克思思想开端处的“经济-伦理批判”的理论视域,隐而不显地“融化”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形式中。这样一种视域的转变同样表现在《资本论》的科学表述中。这是马克思思想中非常明显的“去伦理”的文本呈现路径。毫无疑问,这种“去伦理”的科学表述形式是马克思伦理观以“劳动的立场”反对“资本的立场”的最终落实,因而,马克思思想之科学形态的理论表述(例如《资本论》),实质上是将一种伦理观视为不言而喻的理论思维的前提。

      第三,马克思伦理观基于“劳动的立场”而非“资本的立场”,这一立场既呈现在青年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人类学理解中,亦隐含在《资本论》关于劳动概念的经济学理解中;由于这一理由,我们强烈关注马克思“成熟著作”与“青年构想”之间的延续性和断裂。正如德国哲学家伊林·费彻尔所言,“对马克思而言,理解其整个国民经济学和政治学著作的钥匙就在于他的早期哲学著作,只有从这里出发,后来的那些著作才能作为整体而被人们正确地认识。”

    资本剥削的破坏性自我扩张的逻辑,必然使得社会生产力达到这样的阶段:由“资本的立场”所生产的生产力,不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这同时意味着,必须进行一种更为根本的经济观或者经济哲学的解蔽,以摆脱“经济学”的束缚,使“劳动的立场”真正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原则。因此,对马克思而言,他的伦理观作为其思想“总问题”的伦理轴向,表现为由“劳动的立场”所确立的“实践批判”的两大视域:它具体体现为“意识形态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

    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正是要揭露国民经济学理论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极力试图合理化的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这在《资本论》中通过剩余价值理论得到了详尽阐述。

    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以伦理看待劳动,成为突破“资本尺度”(或“普遍永恒资本”)的伦理观的入口。它意味着将资本主义国民经济学家“颠倒的世界观”(即赋予“资本统治”以伦理普遍性或伦理正当性的世界观)重新颠倒过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及由“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三位一体所构成的“经济体系”时指出:在这个“经济的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

    马克思的《资本论》力图对这个建立在资本逻辑基础上的“正义论”进行一种彻底的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因而是从破除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意义上,动摇那种支撑“资本剥削”的结构性制度架构的。马克思试图表明,「唯有破除这种建立在剩余价值剥削或奴役基础上的经济伦理体系,真正体现正义诉求的“劳动的立场”才能得以呈现」。这一分析表明,“剥削”的“不道德”不能由资本主义规范体系加以诠释,而是由资本主义经济伦理体系的结构性的不正义或者不道德所界定。

    马克思《资本论》通过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使得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指向一种经济-伦理批判,从而宣告了“资本剥削的经济-伦理体系”必然终结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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