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他很久了,只有他不知道。
她承认自己是个颜狗,就是因为脸喜欢上他的。但她似乎也不是那么肤浅,喜欢上他之后,她就对所有帅哥免疫。
她时常想,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他呢?
记得第一次相遇,是高一正式开学后不久,在学校的小吃城。当她正大口大口享用着她的因为放辣椒太多都变色了的馄炖时,就那么巧的,透过朦朦胧胧的蒸汽,她看到了。
这就是命吧,他在她生命中的第一次出场,就带了虚幻的特效。
“卧槽!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趋近于本能,她咀嚼的速度放慢了不少,吃一口就拿餐巾纸轻轻地擦一擦。
怎么说呢,应该是干净吧。
对,就是干净。她喜欢干净的男孩子,长得干净,气质干净,就是那种现在很少有的类型。所以她一看见他啊,就知坏了,姑娘心头从此住了人。
遇到他之后,才知道身边的男生也太“脏”了些。比如她的同桌阿文,人倒是很好,但是总是会让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如果说不是喜欢便是讨厌,那就是阿文与生俱来的厌恶感,明明不想讨厌他的。
哦,为了好听一些,她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毛毛”。
只有好看的人才能叫毛毛,她美滋滋地想。
有一次在食堂吃饭,她看到一个长得和毛毛好像好像的男生,但是她看到那个男生的第一眼,脑海里想的是“这个男的怎么这么浑浊呢”。她便清楚了,她喜欢毛毛,可能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
其实若不是那次的偶然机遇,以她的性格,是断然不会有什么大举动的,但是这就是缘吧,那次期中考试,她和毛毛在一个考场,在她的教室。
她记得真切,那天早上,她坐在自己的考号那,正兴奋地背着《论语》,一抬头,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只是一恍惚的时间,她便将刚刚和孔老夫子培育出来的感情抛之脑后了。
毛毛的位置和她隔了那么几个人,不算远也不算近,是可以在她的玻璃心里保持平衡的距离。
其实这次考试她很矛盾啦。一边想着啊不行多考一会儿,这样就能多和他待一会儿了;一边想着算了吧算了吧,要是再这么考下去,自己会累死。
是的,她并不是很在乎这次的成绩。但是生性散漫的她,每次考试一定会发出一些噪音。但是这次可不行啊,离男神这么近,发出一点点声音都会要她命的!
很难受的。
比如说生物老师监考的时候,明明是个女老师,却好像要将她老公的痰也吐完一样,不停地“嘿咻嘿咻”,让人感到忍俊不禁。
“嘿咻!”
“啊不行……好想笑……”
妈的忍住!
当发现这次某科的考试题特别难的时候,按照她以前的做法,会大咧地坐在座位上,朝教室另一端的同学爆几句粗口。但现在可不行呢,她只能轻轻地走过去,然后伏在同学耳边用极其温和的语气说:“这次的题确实很难耶……”
以前两口一个鸡肉卷的姑娘,现在要分五口才能吃完一个鸡肉卷。实属可惜。
是不是每一份少年时期的喜欢都如此小心翼翼且又劳神费力呢?要说她这份喜欢没有好处吧,也不对。她可是被叫做“树懒姑娘”哩!其实说难听点就是懒驴,不赶不上磨。但是树懒可爱啊,而且再加上她的鼻子莫名很像树懒的鼻子,所以人送外号“树懒姑娘”。
因为这份喜欢,她具备了一个女人的敏锐。
当她顺利地找到了她的教室的考场名单时,她也会趁男神不在,偷偷发出猥琐的笑声。
她看着那张薄薄的纸,却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幸福。
她轻轻地摸了摸,那个名字。
她觉得很好听,所以就感到开心,由衷的。
真好。
“程琛,考号2424,学号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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