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可分为两种,分别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这其中,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三大类。在之前,集体土地在使用时是很受限制的,比如你要用于商业用途,就需要把土地先收回为国有,才能进行商业开发。
近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其中删除了土地必须先收回为国有的条款,在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时,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此次政策松动,主要是涉及工业和商业用途,并没有包括居住用途,所以我们比较关注的小产权房,也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上盖的没有产权的住房,依然无法转正,法律监管依然严格。
其次,此次集体土地入市,相当于把权利和利益下放。以前都是通过把土地收为国有,这样一部分收入是被政府拿走的,现在集体土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权利的下放,也让未来农民可以得到更多利益。
最后,政策松动让更多土地流入市场中,也会起到降低工业、商业用地的价格,毕竟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了,从侧面可以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
政策不再教条主义一刀切,而是更加顺应时代,灵活惠民,足以显示我们的政府办实事,有自信心,为人民服务。——李先生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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