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宿舍的姜彬也找到了真爱。
女朋友是我们班的一个清高的女孩。
其实,我们知道他一直在暗恋她。
因为他给我们说过,你看那个女孩多好,走起路来腰肢轻摆,像不像在风中摇摆的水莲花。
我们认真的联想了一下画面,没联想到水莲花,却想起了她的细腰,一扭一扭的,本来是学生,却扭出了风尘的味道。
我们认真的告诉他,小心别让她扭折了你的腰。
但这个家伙虽然长的虎背熊腰,胆子却实在太小,我们几次鼓动他送情书,他都不敢。他说看见她腿就打颤。
这个我们相信。
因为我们看到有一天,那个女孩去找他借本书,他颤抖着双腿站起来,脸红的比关公的脸还红,憋了一阵子,结结巴巴回答了四个字,我…我没铅笔!
“我向你借书,没给你借铅笔”。那个女孩扭着腰走了。
他看着她的小细腰,猛滴瘫坐在凳子上。
我们知道这家伙彻底没戏了。
看见就紧张,这还怎么表白?
为此,方知远特意给他谈心。
“追个女孩子,有什么怕的,你看看我,失败了一百回我都不在乎”
姜彬默默的看着他,说了一句比较有哲理的话。
“因为你本来就没在乎,所以你不在乎,而我因为在乎,所以在乎”!
这绕口令式的哲理让我们静下来好几秒。
方知远叹息了一声,丢下一句“朽木不可雕也”走了!
我们本来以为姜彬可能会在暗恋中度过大学的时光,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礼拜六的上午,慵懒的阳光射进宿舍里,我揉着眼睛,看着闹钟已经指向了十点。
青春不单单有激情,还有睡不醒的眼睛。
宿舍里就剩下了姜彬和我。
我问姜彬“人都去哪儿了?”
他答“约会的约会,没约会的去创造机会约会,连家里有媳妇的郭涛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我问:“你呢?”
他没有回答,眼睛望着窗外。
窗外没有水莲花。
然后他就开始鼓捣手指上长着的刺猴子(俗语,肉疙瘩)。不知道为何他手上会长这东西,而且一长还是两个。
我开玩笑的对他说,这可能是相思憋出来的,一个公,一个母,公的是你…
他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我,笑了笑。比哭还难看!
他继续鼓捣他的刺猴子,拿着指甲刀又是剪,又是磨。
哎哟一声,剪破了。
我哈哈大笑,你追不上水莲花,也不能把那个母刺猴子剪掉啊!
“快快快,血别浪费,给水莲花写几个血字,我爱你!”
他捂着手,不愿意。
但最终在我的一再坚持、逼迫下,他用破了的刺猴子在白纸上歪歪斜斜的写下了三个血淋淋的大字“我爱你!”
据说,水莲花收到他这封信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姜彬用血腥的方式击中了她内心最柔软的目标,一击而中!
原来,越是清高的女孩越是最容易被感动的!
他俩谈了三年半,分手只用了一晚!
毕业的时候,她不愿意去他的城市,他也没有强留。
那一晚对于他俩来说,都是初夜,那个女孩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留给了他,当看到被血染红一片的床单,他不禁暗叹!
“以血开始,又以血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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