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夏日的晚饭过后,各家各户男女老少争先恐后地搬出小板凳,绕圈而坐,享受夏夜里的清风拂面。孩子们一边嬉戏,一边不停地磕瓜子掰花生。老人家们一边泡茶,一边讲家长里短或者给宝贝们讲民间传说、俗话故事等等。
我爷爷也不例外。他最喜欢给我讲民间俗话,主要是想拓宽我的见识。爷爷常跟我讲:“左眼跳财,右眼跳灾;牛羊驴马不进圈,老鼠搬家往外逃;鸡飞上树猪拱圈,鸭不下水狗狂叫”这是地震要来了哟!当母鸡鸣叫,就是兆头不好啦!老母鸡想越权了。爷爷还特别强调说:“这些乡村俗话,虽俗,但这全是老一辈人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来的智慧,如果不听老人言,会吃亏在眼前。
小孩子好奇心浓厚,且在经济不宽裕,买不了书的情况下,每天夜里巴不得爷爷多讲讲这些事。
而如今,我长大成人了,爷爷却离开人世。虽再也无法听到爷爷亲口跟我讲这些民间俗话,但好在现在经济宽宥点,可以些买书,在书中寻找民间俗语、故事的足迹。很幸运,我最近入手一本新书,绿色封面,书名为《丝》。
这本书从封面上看,方可知这是一本历史小说。当我翻阅书本,发现这本书首页没有作者序言,目录超简单,本有点失望,可念到正文第一句话时:“母鸡不吃东西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立马精神抖擞,兴奋不已,仿佛爷爷又回来给我讲故事了。
德国自由作家迪尔克·胡泽曼以爷爷般的口吻娓娓道来地讲述一艘“波塞冬号”准备向东行驶到赛林达(中国新疆)寻找丝绸旅程。出发前,他们眼见船上十二只黑母鸡不吃东西,明知道这是不详的预兆,本不该出发。可是,一位勇猛、冲动的男子陶鲁斯亮相登场。他为了整个帝国,坚定不移地决定要出发,结果不好的预兆果然成真。
为了把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讲述清楚,作者迪尔克·胡泽曼通过三条线索来叙事丝绸这一节小历史:丝绸——女行僧——拜占庭帝国。
一:丝绸是整个国度的“血液”,它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史记中记载:“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
这里的“帛”指的就是丝绸。可见,在古代,丝绸价格不菲。在那时,唯有皇家贵族才可穿得起丝绸面料的衣物,而平民百姓穿只能粗布麻衣。
丝绸,象征着繁华富贵;丝绸有着货币的性质,决定了整个帝国其他东西的价格,甚至是决定整个国家的命运。正如,谁拥有丝绸,就拥有整个天下。
早在公元6—7世纪,东罗马帝国与波斯萨珊王朝为争夺东西方商路和小亚细亚霸权展开征战,史称“拜占庭-波斯战争”。波斯封锁了所有贸易线路,断绝丝绸的运输,于是,拜占庭人不得不从源头下手——破解丝绸生产的秘密。
陶鲁斯和奥林匹奥多鲁斯作为拜占庭帝国派遣使者,成功潜入中国农娥庄园。本以为可以用玻璃制造方法与农娥织丝绸的秘密进行等价交换。然而,却发生意外,农娥的儿子冯背叛了母亲,暗地里与拜占庭人做交易;而埃及人背叛拜占庭人,为了报复,故意制造了一场火灾,烧掉农娥的庄园。
当然,这笔交易并不太顺利。拜占庭人虽能顺利将蚕茧藏进手杖,带着价值连城的“赃物 ”踏上万里归途——丝路,但一路穿越沙漠、避追兵、遇强盗、在沙尘暴中的死而复生…
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让我们沉浸在丝路一路狂奔之中;作者笔法无敌高超,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们仿佛觉得自己独自穿越无人区、大沙漠,步步皆惊心。这场文学旅途,触目惊心。
二:吸鸦片的农娥与女行僧
女行僧赫连翠是拜占庭人偷丝回帝国途中的“调味剂”。为什么怎么说呢?
赫连翠本与拜占庭人陶鲁斯毫无关系,却因丝绸、冯的关系,让他们俩有了链接。然而,在农娥眼里,赫连翠好吃懒做、如同“乞丐”,压根就不配庄园冯公子的夫人。若冯公子把她娶过门,姑且会成为“扫把星”。而实际上,赫连翠身修佛性,内心善良、无欲无求。
最终,冯公子为爱而死。而女行僧坚守自己的梦想,跟陶鲁斯一路向西,继续寻找无着经文。两人在途中,日久生情,彼此产生爱意。
作者巧妙地从侧面描写描绘出这段爱情故事,语言、动作描写相当出彩。先是在埋葬冯时,按照寺庙的规矩,赫连翠要进行洗礼,但沙漠中没有水,唯有沙子可以清洁身体。
赫连翠对陶鲁斯说:“你要是觉得不方便,最好避开。”但是陶鲁斯没有避开,而是在月光的照射下,清楚地看到沙粒像瀑布一样滑过她的身体。赫连翠的手在他的背抚摸,既轻柔又有力,他想拒绝她的触碰,动作却显得笨拙。当他开始向她发起攻击,她没有过多的挣扎。
冯死了,陶鲁斯抵不住赫连翠的种种诱惑。这是性欲。每个人向来有欲望。设想一下,有那位男子在孤身奋战旅途,遇见一位相互扶持人间的仙女,不会怦然心动?之后的日子,每当在绝望的途中,女行僧总能用佛主的话,给予陶鲁斯力量。他们善未说出口的爱,并不是轰轰烈烈,而是细水长流。他们的爱,是表达在各种不经意对话中,某句很在乎彼此的话语,让人暖到心里。而冷血形象的农娥与女行僧的行为举止形成鲜明对比。农娥,可怕可恨、狡诈、贪婪、自私、她的一生不断追求钱与权,可是权力会带来更多的权力,就像钱能带来更多的钱一样,但最终她还是不快乐,也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三:拜占庭帝国的历史
这个故事,发现在魏晋南北朝时代,作者在后记也写道《丝》这部小说是根据史学家普罗科匹厄斯在《战争史·哥特战记》中记载的真实事件改编。关于波斯人向东取蚕种的史料在英国历史学家吉本所著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中也类似的记载。
在长达400年的拜占庭-波斯战争中,几颗小小的蚕茧,成为帝国制胜的关键,在现代人看来有点扯蛋。但你想啊!一个技术,一种产品决定了整个国家的生与亡,谁不在乎呢?谁不愿为它赴汤蹈火呢?
反过来看,这也说明中国古人无敌厉害,养蚕、缫丝、织绸等世界核心技术都是中国人发明的。而作者虽然德国人,却富有中国情怀,对中国古代历史也相当了解。
此外,很多人误以为鸦片是在明清时代传入中国,其实在早公元前139年张骞出使西域时,鸦片就已传入中国。三国时名医华佗就使用大麻和鸦片作为麻醉剂。唐代阿拉伯鸦片被称为“阿芙蓉”。因此,小说中农娥才有鸦片可食,以缓解家破人亡的悲愤情绪,是合乎情理的情节设置。
诸如此类例子还有赫连翠信佛教,魏晋南北朝,恰好处于佛教在华夏大地上的兴盛时期。佛寺大量出现,信佛之人不断增加,上到皇帝下到平民百姓都开始信奉佛教。唐代杜牧诗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小说中也多处出现塞林达(现中国新疆)的寺庙。
总之,《丝》是一部根据历史真实故事改编的历史小说。读这部作品时,如同自己穿越时空来到古丝绸之路,跟着作者的步伐行走于沙漠之中,尽管旅途艰巨、任务繁重,但充满乐趣。
这趟旅程,显然,谁掌握了当地的语言,谁就拥有了通向这片土地的钥匙。谁追赶得了时间,谁就是最后的获胜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