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要不要惩罚这篇文章中,李镇西老师通过介绍他引导学生制定班规的事例告诉我们:“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而且我们提倡的“教育惩罚”应该充满现代民主精神。”在我任教的小学低年级,孩子们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各种习惯正是重要的养成阶段。为了帮助学生知对错、守规则,必要的惩罚手段还是得有的。但是怎样罚而有理,罚而得法。这是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尤其要注意的,我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
1、规则的制定需要教师和全班同学一起,制订规则的同时也是帮助学生知对错的过程,知道什么事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现在的很多家庭崇尚“快乐教育”、“放养教育”等等,有些孩子在家里没有人告诉他怎样做是正确的,怎样是错误的。在家里可能家长能接受一些不好的行为,但学校是个集体,需要有规则来约束,规范所有人的行为。因此需要有规则的约束。
2、惩罚的方式要适当。不合理的惩罚有可能会使学生的心理受到伤害,这对学生不良影响是长期的。然而教师使用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伤害而是保护,一定要避免简单粗暴,要注意方式方法,对事而不对人。
3、坚持赏罚并举原则。一个懂得使用惩罚技巧的老师绝不会一味地惩罚而没有赏识。在惩罚的过程中,当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良好的改善行为时,教师应该合理使用奖赏,给予适当的表扬和鼓励。既有惩罚又有奖赏,学生才能心悦诚服。
4、坚持爱和尊重原则。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关爱学生。在使用惩罚时,教师应注意自己的言行,要全面地看待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保护学生的上进心,这样才能赢得学生的尊重从而使他们甘于受罚,勇于改错。
5、坚持要适度和适时原则。惩罚过轻起不到教育效果,惩罚过度会引起学生的偏激反应。及时的惩罚能让学生在犯了错误的第一时间内得到惩罚并及时反省,而迟到的惩罚会让学生认为是秋后算账,从而产生反感的情绪,这样的老师,往往是不得学生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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