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闺女打破了一个玻璃杯,情急之下去夺她手里的玻璃片,右手虎口处划得皮开肉绽一长道口子,血流的衣服地上到处都是。所幸闺女没伤到。
流着血扫完玻璃渣,按了好一会儿,血不怎么往外渗了,抱着闺女去诊所,竟然说得缝针。吓得我赶紧拒绝了,买了一大堆创可贴。
于是,第一天我和闺女都没有洗澡。
第二天,我用一只手给闺女西了个简单的澡。
第三天,我跟闺女都没有洗澡。
第四天,我用一只手给闺女洗了澡,并且给自己洗了头。
第五天的时候,创可贴用完了。于是把伤口露出来了。有点痒,应该不会裂开或发炎了。
最近,我脚背上有血痂,小腿上有血痂,膝盖上有血痂,手上有血痂。一个比一个大。都不知道在哪儿摩擦的。
想想我右胳膊上那一大片烧伤疤,自己都没有记忆。可千万不能给闺女弄个自己都不记得的伤疤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