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这个词对大家都不陌生。
它象征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他是每个人想要追求的极致时期。
我十几岁时难道不可以大疯大玩?身边的人都说这是叛逆:
是
我可以晚上一夜住在同学家聊天。
我可以大半夜心血来潮去看一场电影。
我可以和朋友在街上肆无忌惮的疯闹。
我可以十天半个月就来一场小小的旅行。
有什么不可以,有什么不能,难道要等我七老八十了,在虚弱的说:“唉~我这一生啊,还没个像样的旅行。”那样的我,恐怕却连我自己都要厌弃。
当所有人都说,你应该乖乖的,的时候。你就应该开始挥霍你的青春了。
你可以试试东街的那口小酒,也能够尝尝西巷的那盘小菜,不用担心自己明天起不来床,也不用担心自己还没完成的工作。即使一觉睡上个三两天,你醒来看到的也只是家人关切的眉眼,听到的也只能是那疼宠的唠叨。
对了,还有那令大人们头疼的早恋。
早吗?不早。
只不过是在一个不大正确的时机,遇上了一个你觉得正确的人罢了。
这样的恋爱,可能总是有缘无分。当然,也有人青梅竹马,幸福一生。也有人初恋相随,长相厮守。
这样的恋爱,主要看人。
早恋,不,恋爱,很幸福。也许两人之间不是爱,但最纯真,不是吗?
青春是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有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是有一个自由自在的心。
青春,就是用来挥霍的。青春,是用来挥霍的。青春得意须尽欢,何必少年强作愁。
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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