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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未完成》读后感

《此生未完成》读后感

作者: fly心情 | 来源:发表于2020-11-11 14:36 被阅读0次

    我觉得本书的书名《此生未完成》有两层含义:一是作者于娟的生命如此短暂,刚过而立之年就得了不治之症,事业和家庭还有很多要完成的事情却未能完成;二是她心中的一个理想未完成,即她在山东曲阜老家建立的能源林基地,她想发展能源林这件事未能完成。所有的这一切她只有托付她的家人和朋友帮她慢慢完成。

    全书共分3个部分,前半部分写的是她自己是如何得病,以及与癌症抗争的过程,还有她病友的一些故事;中间部分回忆了她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很是有趣;后面有几篇写的是她朋友的爱情故事,和本书好像没有多大关系,相比较而言,我觉得前面写的更加打动人心。

    看这本书真得需要勇气,特别是对当妈妈的人来说。很早以前,我曾看过类似的书,是陆幼青写的《死亡的日记》。看这类书,心情都会变得很沉重,因为每当看到他们那么年轻就要面临死亡时,就心生怜悯,同时又佩服他们与死神博斗的精神和豁达的心态。但这本书看到后来,经常会被作者幽默风趣的文字逗的直乐,让人根本感觉不到这是一本遗作,相反,让我看到她身上有一种坚韧的品格和不屈的精神,虽然看的过程中我还是会被有些片段感动到落泪,心中充满酸楚和感叹!

    特别是当我看到她说:哪怕就让我那般痛,痛得不能动,每日像个瘫痪病人,污衣垢面趴在国泰路、政立路的十字路口上,任千人唾骂万人践踏,只要能看着我爸妈牵着土豆的手蹦蹦跳跳去幼儿园上学,我也是愿意的。(当时得病的她才三十出头,孩子才一岁多,看的出她对孩子有着万般不舍之情。)

    上海复旦大学青年教师  

    还有就是她在《黄山受骗记》里写的:人但凡有欲望,就会辨识不清真相,就会误判,就会被骗。哪怕这种欲望,仅仅是求生。就像微信读书里的网友说的:作者在生命垂危之际,还写了这些话来提醒后人,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教训,这可是真真正正的肺腑之言哪!作者把自己说成愚昧无知的人,这是因为强烈的求生欲啊,如此紧急、如此迫切又怎能识破骗子精心设计的诡计呢?而且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亲人,而骗子又是多么地没有人性。还有一位网友说:其实,求生的欲望恐怕是任何人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了,尽管有些人受过高等教育的洗礼,健康的时候能够很好地保持理性的头脑,但是当其生了大病,而且当自己的求生欲望迟迟无法满足时,渐渐地就会丧失所谓的理智,对于一些民间偏方,会采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局外人只有将自己带入当事人的心境,这样便会发现这其实就是人求生的本能占据了当事人的理性头脑,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谓的“神医”让她连续两个月只吃芋头和葡萄,到后来日夜吐白沫,肠胃绞痛到浑身无力,连上厕所擦屁股都要她老公帮忙才行。那时,她老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现在就求老天让你活着,求求老天让你活着,让我这样擦五十年屁股。”(感动!我想这就是不离不弃的爱情和亲情吧!)

    作者生病期间,一直坚持写博客记录她抗癌历程

    和作者同时被骗的刘姐姐早她五天治疗的,最后被治死,她老公说,每次祭刘姐的时候,孩子总是要求把米饭盛得很满很满,孩子一直说妈妈是饿死的。去上坟,儿子总要嘱咐爸爸买一碗老坛酸菜牛肉面,因为在黄山的时候,孩子饿了,妈妈给他泡了一碗老坛酸菜牛肉面,妈妈特别想吃,吃了一口,想起“神医”的千叮万嘱,生怕破坏中药药效,又吐了出来。孩子说,如果妈妈当时吃了牛肉面,就不会饿死了。(泪目~)

    刘姐的老公说:“于博士,报案这件事,我孤掌难鸣没有胜算。我老婆去世的第二天,我岳母就非常神速地销毁了她所有的病历资料,她一口咬定我老婆是病死的,不许打官司。如果说母亲看到女儿死了,万念俱灰,没有心念复仇报案可以理解。但是不能理解的是,她怎么能在丧女悲痛之际,保持如此强大的精神头儿去阻止女婿报案,保持如此难得的清醒头脑去销毁报案证据。报案这件事我是下了决心的,我不在乎钱。打官司要耗的钱也好,精力也好,时间也好,要拼关系也好,我都耗不起。但是,我不查清楚,我儿子长大后,我没有办法面对儿子,我以后九泉之下也没有办法面对老婆。”

    我一直在衡量,我是不是要去压一压常州的地头蛇,隔着上海、常州之间的遥远距离,以我朝不保夕的病体。我还是要安心养病养神,不去参与这些是是非非,不要招惹更多的烦心,以免让原本已经超负荷运转、不堪重负的家庭家人再一次经历不知名的邪恶势力带给我们家的暴风骤雨。我被骗了,我也认了。我只怪自己傻。

    有趣的是,我癌症多发转移,癌细胞浸坏了身体很多器官,却没有让我坏良心。为啥有些人身体部件都是健康的,却唯独坏了良心。是否协助刘姐的老公报案的选择让我始终夜不能寐,因为始终记得我硕士导师陈老师的一句话,“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脊梁”。
    于是我挺着被癌细胞腐蚀得千疮百孔的脊梁,挺着不能支持自身体重已经造成压缩性骨折不得不驼背的脊梁,决定去做社会的脊梁。 我不知道是否明智,但是我知道我一定正确。我做了第二原告,因为所有的当事人里,只有我还活着,只有我还能说话。(后来我上网查到这起事件曾在2012年8月上了焦点访谈,名为:谋财害命,里面的骗子团伙都已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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