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初识几天的朋友聊到关于爱情的话题,他告诉我有一个男孩子和女孩子在游戏中相识,并产生了爱慕,男孩子因为觉得自己丑从来不敢表白于女孩子,但是为了爱情男孩子放弃安稳的工作,来到女孩子的城市,想着慢慢的走进女孩子的生活,只是结果并不尽人意,女孩子家庭条件好,男孩子条件不符合女孩子的综合考量标准,女孩子给男孩子发了好人卡。
可不是吗,爱情哪里还有简单的“我喜欢你,与其他无关”。
之前我失恋的时候,胖子骂骂咧咧的说我前任是个渣男,现在想起依然想笑。
当时我在失恋的情况下还要安抚胖子激动的情绪,我说“每个人都有选择幸福的权利,要不我们去吃饭吧?”
确实是这样的,选择幸福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同意,也不能够因此给人道德绑架。
你要问我那段感情后不后悔,那么我可以肯定的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我在他删了我之后冷静的打电话和他确认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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