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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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iew Object):视图对象,用于展示层,它的作用是把某个指定页面(或组件)的所有数据封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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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这个概念来源于J2EE的设计模式,原来的目的是为了EJB的分布式应用提供粗粒度的数据实体,以减少分布式调用的次数,从而提高分布式调用的性能和降低网络负载,但在这里,我泛指用于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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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main Object):领域对象,就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有形或无形的业务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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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化对象,它跟持久层(通常是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结构形成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如果持久层是关系型数据库,那么,数据表中的每个字段(或若干个)就对应PO的一个(或若干个)属性。
2-模型
下面以一个时序图建立简单模型来描述上述对象在三层架构应用中的位置:
image.png- 用户发出请求(可能是填写表单),表单的数据在展示层被匹配为VO。
- 展示层把VO转换为服务层对应方法所要求的DTO,传送给服务层。
- 服务层首先根据DTO的数据构造(或重建)一个DO,调用DO的业务方法完成具体业务。
- 服务层把DO转换为持久层对应的PO(可以使用ORM工具,也可以不用),调用持久层的持久化方法,把PO传递给它,完成持久化操作。
- 对于一个逆向操作,如读取数据,也是用类似的方式转换和传递。
3-区别
(1) VO与DTO的区别
对于绝大部分的应用场景来说,DTO和VO的属性值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他们通常都是POJO,因此没必要多此一举。但不要忘记这是实现层面的思维,对于设计层面来说,概念上还是应该存在VO和DTO,因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DTO代表服务层需要接收的数据和返回的数据,而VO代表展示层需要显示的数据。
(2)DO与PO的区别
DO和PO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一对应的,PO是只含有get/set方法的POJO,但某些场景还是能反映出两者在概念上存在本质的区别:
- DO在某些场景下不需要进行显式的持久化,例如利用策略模式设计的商品折扣策略,会衍生出折扣策略的接口和不同折扣策略实现类,这些折扣策略实现类可以算是DO,但它们只驻留在静态内存,不需要持久化到持久层,因此,这类DO是不存在对应的PO的。
- 同样的道理,某些场景下,PO也没有对应的DO,例如老师Teacher和学生Student存在多对多的关系,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关系需要表现为一个中间表,也就对应有一个TeacherAndStudentPO的PO,但这个PO在业务领域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它完全不能与任何DO对应上。这里要特别声明,并不是所有多对多关系都没有业务含义,这跟具体业务场景有关,例如:两个PO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具体业务,并且这种关系存在多种类型,那么这种多对多关系也应该表现为一个DO,又如:“角色”与“资源”之间存在多对多关系,而这种关系很明显会表现为一个DO——“权限”。
- 某些情况下,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或者性能的考虑,一个P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例如客户Customer有其联系信息Contacts,这里是两个一对一关系的DO,但可能出于性能的考虑(极端情况,权作举例),为了减少数据库的连接查询操作,把Customer和Contacts两个DO数据合并到一张数据表中。反过来,如果一本图书Book,有一个属性是封面cover,但该属性是一副图片的二进制数据,而某些查询操作不希望把cover一并加载,从而减轻磁盘IO开销,同时假设ORM框架不支持属性级别的延迟加载,那么就需要考虑把cover独立到一张数据表中去,这样就形成一个DO对应多个PO的情况。
- PO的某些属性值对于DO没有任何意义,这些属性值可能是为了解决某些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数据,例如为了实现“乐观锁”,PO存在一个version的属性,这个version对于DO来说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它不应该在DO中存在。同理,DO中也可能存在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
原文地址:[http://www.blogjava.net/johnnylzb/archive/2010/05/27/321968.html](http://www.blogjava.net/johnnylzb/archive/2010/05/27/321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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