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喜好分好多种,结合不同程度产生不一样的影响。有人喜欢唱歌,有人喜欢演戏,有人喜欢画画,有人喜欢美食……但相同的是,因为喜欢,所以更长久,于人于事。
一本正经的发呆目前来看,自己真正喜欢上来的就只有看书、写字和发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它们实行起来并不难,随时可以实行,至于其他喜好,还不适宜讲出,暂且保密,否则就不‘灵’了。
看书写字对我来说并不难,本身对书本就有不一般的喜爱,加上对各种笔本的专情,更是不忍心埋没了它们,在我的生活里总要给它们留有一席之地,至于发呆,则是有意无意之举。之所以有意识,总觉得自己心里有放不下的人,割舍不下的情,温柔小心的牵挂与社会生活的无奈,甚至有时造梦者也来凑热闹,稀奇古怪的梦境与梦中人,总有种玄幻的感觉,就是醒来之后也难扫疲惫,若是做梦过后能再长长个头就好了……于是乎,总是想得很远很细,不过大多数都是混沌状态,想不迷茫都难,若是控制得当,还能保存脑力,继续其他的事情,若是走入死循环,非要叫出一个理来,这事很真是不容易,不过也多以妥协结束。
若说的无意识的发呆,其实算是一种走神,会有看书不够专注分心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想了很多事,等回过神来也已经忘得七七八八,像做过一场梦,听起来像是‘白日梦’,也有种‘灵魂出窍’的神秘感,常常走神几分钟好似过去了一小时,略感惊奇。一想到自己发呆时那种愣愣的样子,定是不忍直视,好在没人发现。
潜意识认定的许多东西都很模糊,随便想想也讲不出什么,只有无意的表露才能猜测一二,不过有的东西没必要太较真,尤其是对自己,不然,那得跟自己多过意不去啊?
不过有却时很喜欢发呆,感觉是一种心理上的放松,呆呆的样子像是与世隔绝,即便的短暂的一瞬,也足够自己忘掉不快,某种意义来说,发呆也可以看做清理大脑所残留多余垃圾的一种方式。
珍惜自己独处的时光,那便心平气和的做个安静的美女子吧,毕竟‘女神经’不是太适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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