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战国策》里面的一个小故事。
话说有人进献不死药给荆王,当太监拿着药去给荆王的时候,遇到了个侍卫。
侍卫就问了:“这是什么东西?”
“是不死药。”
“可以吃不?”
“当然可以了。”
侍卫当即一把抢过不死药,“咕噜”一口吞了。
这下当然惹了大祸了,荆王当然勃然大怒,把那个侍卫拿下天牢,准备择日处斩。
侍卫就找了个人去跟荆王说:“我已经先问了那个太监可不可以吃,他说可以我才吃的,我哪里有罪了?再说了,都说这个是不死药,我吃了之后却被大王斩了,那怎么还能叫不死药呢?那叫做死药!大王你杀一个没有罪的人,等于是告诉天下的人,大王你这是被人欺骗了。”
就这么一番话,那荆王竟然就真的把那个侍卫放了。
就这里的这一段话而言,你说他有理吧,总觉得那里不对头;你要说他无理吧,好像也还说得通。反正就是巧言令色,强词夺理,牵强附会。可爱的是那个荆王,竟然就对这样一番似是而非的话说动了,放了那个侍卫。
要说吧,作为一个大王,一国之主,要杀一个小小的侍卫需要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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